3月28日晚间,伊斯佳(838858,NQ)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北交所终止对其IPO审核的决定。
伊斯佳本欲主动撤回申请,原因是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第三轮审核问询,但还未等到股东大会审议,北交所的决定书已送达。
根据披露,第三轮审核问询中,除了要求伊斯佳回应其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具体流程,以及运输费的会计处理问题,北交所方面还要求伊斯佳回应,其销售给主要客户的产品存在在涉嫌传销的APP上销售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伊斯佳的ODM模式为其带来了明显的业绩增长,但同时也对其自主品牌发展有一定影响,并为其带来合规风险。
北交所美妆第一股折戟
3月20日,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伊斯佳召开董事会,拟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这一议案本将于4月7日上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但现在伊斯佳已收到北交所对其终止IPO审核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伊斯佳2016年8月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ODM业务和自主品牌业务。2020年11月,伊斯佳进入精选层辅导期,2021年6月通过广东证监局辅导验收,2021年9月,精选层升级成为北交所,其“跃层”计划也随之调整。
若是顺利在北交所上市,伊斯佳将成为“北交所美妆第一股”。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其上市审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第五十三条陈述了北交所终止审核的9类情形,其中包括: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或者未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作出解释说明、补充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北交所审核等。
股东大会尚未通过撤回上市申请的决议,那么具体是什么原因使北交所的大门对伊斯佳暂时关闭?3月29日上午,记者通过公开电话及邮箱联系伊斯佳董秘,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已知的事实是,伊斯佳是在第三轮问询后打了“退堂鼓”。在第三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伊斯佳说明:是否存在相关产品在“环球捕手”“斑马会员”等主要客户相关的其他涉嫌传销的平台进行销售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处罚和构成违法行为、浙江贡盏于2020年开始合作即开展大额销售的合理性、是否具备识别及应对主要客户涉嫌传销风险的机制和能力等。其中,北交所方面提及的浙江贡盏(全称浙江贡盏科技有限公司)为伊斯佳2020年第二大客户。
ODM创造业绩也有风险
伊斯佳是浙江贡盏的“代工厂”,二者是ODM生产模式下的关系。据伊斯佳公开发行说明书,ODM是指化妆品代工企业根据客户要求的品类、规格、功能和质量,设计产品配方和包装并生产,产品通常贴客户商标销售,合作伙伴有小米有品、网易严选、名创优品、曼德琳等。
伊斯佳与浙江贡盏的合作始于2020年,伊斯佳主要为浙江贡盏代工AEP健发滋养洗发水/护发素、AEP蚕丝蛋白滋养修护洗发水/护发素等产品。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消费网2021年1月报道,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传销被冻结资产。
据2022年3月4日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律所方面核查并出具意见称,斑马会员的运营方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迅兰不存在因传销被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且均处于正常存续中。此外,被质疑是传销平台的希柔平台是一家主要服务于高端消费者的电商平台,平台运营公司不存在“拉人头”“多级分销”“享受下级业绩分成”等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岳阳市公安局在2018年就曾在官网发文提示:“看到不少人在问‘环球捕手’或者‘夸克联盟’……这些目前仍然运营,却遭到不少质疑的模式。为什么很多新模式只有质疑没有被抓,因为法律目前无法定义这些模式究竟是合法的创新还是违法的骗局。”
除代工外,伊斯佳旗下还拥有自主品牌,包括伊斯佳、BS、甄沐、现代经典、汉娉莎、蔻伶等,主要通过线上电商、专营店、美容院销售。
ODM模式为伊斯佳创造了具有成长性的业绩,但同时也对其自主品牌发展有一定影响,并带来合规风险。
历年年报和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近年来,伊斯佳的营收和净利润都在增长,但自主品牌的营收和毛利率在下降。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2亿元、1.87亿元、1.6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6亿元、0.32亿元、0.21亿元。其中,自主品牌产品营收分别为4801万元、4418万元、332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74.80%、70.52%和68.30%,均在逐年下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