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锅头擅用冬奥标志被罚6.1万余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24 11:09
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24日了解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因生产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余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经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生产了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共计967件,每件6瓶,每瓶1.5L。上述产品于2021年12月12日销售给了一位赵姓客户,销售金额61597.9元。违法经营额共计61597.9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使用的商标为“永丰牌”。根据该公司简介,该公司系始建于1949年10月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的改制企业。该企业均为自然人股东,其中大股东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学昌,持股34.2%。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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