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没发够工资 包工头三年不敢回家过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8 16:33

工程完工工资却没全额发放,包工头在同村工友面前抬不起头,甚至三年都不敢回家过年。可因没有证据、发包方失联,款项追讨陷入僵局……2022年1月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法官经实地调查走访、数十次电话联系沟通,三个月如数要回九名工人被拖欠近三年的劳务费18000元。

“我们都是大老粗,根本不知道干活还要留证据,还是东城法院的法官好!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太感谢你们了!”2021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东城法院驻劳动监察队“和立方”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现场,来自河北承德的包工头王某握着“和立方”诉调对接组法官助理张肖鹏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8月至9月期间,王某带领同村八名工人在东城区某地从事地下室装修的瓦工工作,王某当时和发包方口头约定每人每天劳务费220元,施工完成后统一结算。当9名工人冒着酷暑在地下室完成工程后,发包方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拖欠了9人部分劳务费。在王某多次赴京讨要劳务费时,发包方又以公司效益差、工程有质量问题、款项已经付清了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人的劳务费。

在数次往返京冀追讨劳务费无果后,包工头王某本想就此放弃,但每逢年关将至,同村工人又到他家里向其追要工资,使其逢年过节都不敢回家。

万般无奈下,王某向东城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但经立案窗口法官初步审核,发现王某除了起诉状和自己手写的一张工资表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证据,立案窗口法官在向王某释明诉讼风险并征得其同意后将案件转交“和立方”工作组进行诉前化解。“和立方”工作组法官助理张肖鹏收到此案后发现,王某虽将某公司列为被告,但并没有证据证明该被告系工程发包方,双方既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资表上也没有发包方的签字盖章,王某提供的联系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调解工作因无法联系并确定被告而一度陷入僵局。

“当时确实大意了,干完活儿没有留证据,这事儿弄得我在工友面前抬不起头来!法官,您一定帮我想想办法!快三年了,我都不敢回家过年!”

此后,法官助理张肖鹏又多次询问王某关于施工和讨薪的详细过程,在这期间,王某无意中提到了东城劳动监察队曾在现场约谈过发包方负责人。了解到此信息后,张肖鹏迅速与劳动监察队取得联系,通过查阅历史信息,终于找到了曾经处理过此案的监察员,监察员提供了约谈发包方的相关情况,最终明确了案件被告和联系方式。

但经承办人联系本案被告后,被告先是声称从未向外发包过装修工程,又称时间间隔较长,项目负责人早就离职了,无从核实相关情况,且公司因疫情早已无法正常经营,也没有收入。期间被告公司又两次更换代理人。在此情况下,“和立方”工作组冯晓光法官及法官助理张肖鹏又数次与公司代理人及负责人电话联系,一面耐心做其调解工作获取对在京务工人员的同情体谅,一面向其释明如拖欠劳动者工资被查证属实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过立案庭诉调对接组法官两次实地调查走访、数十次电话联系沟通,近三个月的坚持不懈,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一次性补偿九名劳动者劳务费18000元。2021年12月31日的下午,九名劳动者终于在东城法院驻劳动监察队“和立方”工作站如愿拿到了被拖欠近三年的劳务费。

包工头王某拿着钱,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今年过年我终于不用再四处躲债了,终于可以过个安心年了!”

通讯员 张肖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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