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案第三方代理公司北京总部人去楼空
华西都市报 2021-12-29 08:32

一颗“青花椒”搅动了国内餐饮界的神经。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陆续起诉10余家带“青花椒”字样的四川餐馆,在全国引起巨大争议。

此前,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上海万翠堂董事长左正飞。其回应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我们已责成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诉讼。”

连日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正尚律和相关人士,未果。12月27日晚,有媒体根据其注册地址实地探访,发现正尚律和已人去楼空。

多次联系未果

公开电话已暂停服务

12月25日,通过上海万翠堂公司,记者得到了正尚律和与其业务对接的彭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随即与之联系,但彭某数次挂断电话。12月26日上午,记者获彭某短信回复,称其已看到相关报道,将在下午与记者联系,但之后没有回音。12月27日,记者屡次联系彭某,截至发稿,电话未接,短信也未回复。

当天,记者又试图通过正尚律和所留的公开电话进行联系,但通话语音提示已暂停服务。

天眼查信息显示,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四惠大厦。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均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性律师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

北京总部人去楼空

上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查阅正尚律和相关信息时,记者还注意到,就在今年11月1日,正尚律和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理由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信息在天眼查中显示为“高风险信息”。公开信息还显示,该公司投资的正尚律和(贵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也进行了简易注销。

据央视财经报道,记者通过其注册地前往北京朝阳区四惠大厦实地探访,却发现并没有正尚律和这家企业。大厦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确实有该企业,不过后来搬走了。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此前正尚律和的工作人员曾回应记者,确实已经接到了万翠堂方面的(撤诉)电话,近日会统一回应此事。

业内人士怀疑

正尚律和或利用委托滥诉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正尚律和从形式上来看是受委托后提起诉讼,因此在此次事件中,执行到位的款项与上海万翠堂不无关系。“还要看双方所签委托合同如何约定的,大多数是按比例共同分享利润。”

此前,上海万翠堂负责人称,只收到过2笔共35000元的赔偿,全部转给了正尚律和,万翠堂并未从中谋利。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排除正尚律和利用委托,再转托当地律师调查取证提起诉讼,最终共同获取赔偿款。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滥用诉权行为。

眉山市东坡区一家鱼庄老板通过转账记录向记者证实,在“青花椒”诉讼案中,通过多次调解,他们向四川严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登高转账10000元。

12月27日,陈登高律师承认代理了上海万翠堂的“青花椒”诉讼案。但他称不方便透露自己是受万翠堂还是正尚律和所托,也未统计在川代理了多少“青花椒”案。

记者就此向上海万翠堂求证,得到的答复是:2020年至今,只委托了正尚律和作为维权机构,也没有收到过一笔来自眉山的10000元赔偿款。

声音

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发表声明:

青花椒作为一种常见调味品 不应由任何一家企业垄断

近日,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招、菜名中含“青花椒”三字被告上法庭。为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王明珏。她表示,促进会高度关注“青花椒”商标侵权一事,愿意为各花椒企业提供法律援助。12月27日,促进会就“青花椒”商标侵权事件发表声明,同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情况并呈报了意见函。

声明中表示,青花椒作为一种常见调味品,该名称在餐饮服务中应当作为公有领域资源保留给公众使用,不应由任何一家企业所垄断。如能以恰当的证据和理由将相关“青花椒”商标宣告无效,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促进会将积极关注后续事件发展和处理。

文/李庆 朱宁 苟春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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