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林草局对外公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已经在该名录存在了20年的野猪被删除了。如果意见稿通过,就意味着野猪将失去“三有”保护动物这层保护衣。通过近年来有关野生动物的新闻可以发现,这位野生的“二师兄”绝对是一个“大反派”——它在城市里横冲直撞,在乡下祸害农田,甚至会危害到人的安全。
野猪未来会怎么样?它是不需要保护了吗?人猪之间的矛盾,我们又该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教授张明海带来解读。
如果野猪不在名录里,是不是就不在保护范围之内了?
张明海:野猪虽然被调出“三有”保护动物的名录,但并不意味着野猪就不在保护范围之内。关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国内外的共识,特别是在野猪一些重要的分布区域,比如说大型食肉动物的分布区域里,在一些资源保护地里,野猪还是要重点保护的。对野猪造成一定危害的区域,我们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种群调控。
这次之所以把野猪从“三有”保护动物里调出,主要是为了对野猪这类野生动物进行有效的种群调控和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提供一个更大的空间,也就解决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或者说管理措施与法律之间的接轨。
如果野猪被移出名录,捕杀它还会被判刑吗?
张明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除了国家的有关法律以外,大部分省份都提出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决议。包括一些保护区,资源保护地里面也有一些规章制度,或者说也是当地人大通过的,是不允许猎杀野生动物的。在一些地区里如果违章进行猎捕,还是要被判刑的;在一些野生动物非保护区里,视情况而言,你如果触犯了法律或者说造成重大社会的影响,也还是要被判刑的。
为什么野猪被移除出这个名录?
张明海:应该来说是和有利于社会发展这一条不相符。因为野猪具备了生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但是野猪在目前来看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这也就不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损害了当地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根据这一条我们把它适当调出。
防控野猪危害,“钱”的问题怎么解决?
张明海:第一,对于野猪种群调控甚至包括后来补偿的问题,因为相对野猪泛滥成灾的地方,有的地方往往是经济贫困地区,经济财政上非常困难,能不能在相关的地区里,在经费筹措过程中能不能够上升到地区一级或者省区一级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个,在野猪种群调控的时候,除了用枪来猎杀以外,是不是多想一些成本低,老百姓容易操作的方式,比如说网捕和笼捕。虽然它的效果没有枪支那么快,但是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
第三个,是不是要考虑一下条件相对好的,或者说狩猎队伍相对健全的一些地区,能不能够进行一些对口支援等等方面,从这些方面缓解一下这些贫困地区的问题。
防控野猪危害,现在进展如何?
张明海:现在我所了解的,我们全国已开展了14个省区市野猪调控及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现在目前来看进展的情况,大部分地区的进展效果非常好,各地也非常重视,这也是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个行动,也是维稳社会。因此大家都在积极采取这些措施,效果还是蛮不错的。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