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午间法庭解纠纷
法治常德 2021-11-15 15:40

11月10日中午,湖南津市法院新洲人民法庭走进澧县小渡口镇甘家湾村十二组,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1月,原告湖南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到新洲法院起诉澧县某生态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李某、池某拖欠货款。法庭经审查受理后,当即联系被告后得知,李某、池某夫妻养殖水面达300余亩,平时劳动时间长,很难抽空去法庭应诉。为了方便当事人早日解决纠纷,法庭在和原、被告沟通后,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去被告养殖现场开庭。审理中,被告对拖欠湖南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欠款的事实无异,但是现在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导致资金运转困难,无法及时给付欠款,承诺5天之内给原告湖南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一个给付方案。

据悉,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以来,该院新洲法庭在工作中不断查漏补缺,积极开创便民渠道。实行弹性工作机制,适时推行假日法庭、晚间法庭、午间法庭,实现从以常规审判时间地点为主向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地点作息时间为主的转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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