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村民敲诈勒索村书记被抓
嵊州检察 2021-11-15 12:20

选举工作关系我国发展,需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在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有条红线不能踩——扰乱选举秩序。一旦触碰该条红线,必被处理!

近日,绍兴嵊州市检察院起诉并获判一起扰乱选举秩序的案件,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案情再现

小天(化名)常年外出工作,在一次返村时偶然听到了本村村书记的一些“传闻”,便产生以此要挟村书记敲诈钱财的想法。

2020年10月,小天多次打电话给村书记,以举报村书记,让其第二日选举不安稳等言语相威胁,向村书记索要人民币10000元。村书记在接到小天的敲诈电话后,立即向属地政府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案情分析

小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言语相威胁,趁换届选举之际向他人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严重扰乱组织换届选举秩序。嵊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嵊州市法院提起公诉,并获法院支持,判处小天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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