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老人摔伤未告知 家属追责敬老院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08 17:37

沈老爷子因儿子无暇照顾入住了敬老院,后在卫生间中不慎摔倒,敬老院检查后认为没有老爷子没有大问题,所以没有通知其子小沈。后沈老爷子死亡,小沈将敬老院诉至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8日获悉,北京通州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敬老院承担10%的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0万余元。

沈老爷子入住敬老院时,已经年逾七十岁,虽然生活还能自理,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并发症让他需要全天陪护。小沈作为他唯一的儿子,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父亲,于是将父亲送进了通州某敬老院。入院时,敬老院让小沈交纳壹万元的就医押金,以便老人突发疾病时进行救治,但小沈表示,自己住的很近,随时打电话就能过来,押金就不交了。对沈老爷子的病史进行登记后,未进行详细体检的沈老爷子入住了敬老院。

三个月后,意外发生了,沈老爷子在卫生间中不慎摔倒。沈老爷子摔倒后,护工及时将其扶起,仔细检查后没有发现老爷子有疼痛的地方,敬老院也没有将此事告知小沈。但第二天,沈老爷子就发起了高烧,敬老院认为沈老爷子感冒了,给小沈打电话,小沈说自己在外地,医保卡在自己手里,让敬老院先给沈老爷子吃点退烧和感冒的药,等自己回去再去医院。

但三天后,沈老爷子始终高烧不退,神智都有些不清醒了。敬老院见状打了120急救,将沈老爷子送去了医院,此时小沈也赶到了医院。经过抢救,老人的病情暂时平稳,但依然昏迷不醒。医院检查后发现,老人存在较新的骨折情况。此时,敬老院才将老人几天前曾经摔倒的事告诉了小沈。

经过一个多月的抢救,沈老爷子还是因为多器官衰竭去世了。小沈非常生气,认为是敬老院没有及时告知摔倒的情况,才导致老父亲的死亡,于是将敬老院诉至了通州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100万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发现,案情远不是小沈陈述的那样简单。面对全部责任的指控,敬老院答辩称,沈老爷子的死亡与敬老院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敬老院已经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本的义务。在沈老爷子发病后,敬老院第一时间采取了应急措施,将沈老爷子送至医院,并垫付了相关费用。死亡原因已经说明,沈老爷子自身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及并发症,以及小沈未及时配合医院治疗,才导致沈老爷子死亡,和敬老院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没有证据证明首次发现骨折的时间,敬老院认为沈老爷子骨折不是发生在服务合同履行期间。

通州法院对于骨折未及时治疗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启动了鉴定,最终鉴定机构认定,骨折未及时治疗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为10%-30%。但对于骨折未及时治疗敬老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通州法院认为,小沈在其父亲入住敬老院时,没有向敬老院交纳住院押金,虽然敬老院没有通知小沈老人摔伤的事实,但敬老院几天内多次通知小沈老爷子高烧的事实。小沈明知沈老爷子自身疾病较为严重,连续高烧依然没有看望并带其就医,所以小沈对于沈老爷子骨折未能及时得到治疗,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综合案件情况,通州法院最终判决敬老院承担10.5%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10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该案系社会化养老进程中的典型案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要求的不断提升,养老机构应从三方面规范自身行为,一是建立老人入院规范化健康检查制度,老人入院前均应进行规范化健康体检及病史登记。二是完善监控录像区域,建立监控录像保存制度,出现纠纷或老人受伤、重病等情况,及时保存监控录像及护理记录。三是建立老人伤病送医及家属告知制度,老人出现重大伤病时,无论是否缴纳就医押金,都应立即送医并通知其家属。而老人家属也应及时与养老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并详细告知老人的过往疾病史,缴纳住院押金,在老人患病时,积极配合养老机构进行送医工作。

通讯员 刘析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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