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妹妹在这家培训公司交了4万元学费,我们想要公司退费却遭到了拒绝。”10月27日,武汉市民蔡先生(化姓)向极目新闻《帮到底》栏目反映,妹妹小蔡(化名)尚未成年,今年7月独自一人在名为“行知学园武汉校”的公司交了42899元学费,家长找公司退费遇到了阻力,希望记者予以协调解决。
少女独自交钱学习
蔡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妹妹小蔡今年16岁,在汉口的一所高中读高二。小蔡对日语感兴趣,且有去日本读大学的想法。今年7月份,在一家中介的推荐下,她联系上了名为“行知学园武汉校”的公司。
蔡先生父母在荆州老家,自己在武汉工作,平时由他来负责监管妹妹的学习和生活。近日,他发现妹妹在家中学日语,这才知道了妹妹独自在外面培训机构报名学习。
记者联系到了蔡先生的妹妹小蔡,她告诉记者,考虑到以后要在国外学日语的文化类课程,就打算在国内先报名学习。随后,小蔡独自在这家公司报名了“学部文科保证班A”的网课,并通过手机转账缴纳了42899元的学费。
“他们告诉我,这是一家大型的公司,在日本也有老师,所以我没有来得及告诉家长就报了名。”小蔡说,她上了两节网课后,发现自己不是很适应这种模式和内容,就暂停了学习,有了退课的想法。后来和同学交流发现,这里上课的老师已更换了一次,就更坚定了退课的想法。
蔡先生认为,妹妹是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就交4万多元参加校外培训,很不合理。因此,他准备以家长的名义去公司取消课程,办理退费。
培训机构拒绝退费
10月26日,蔡先生到该公司表达了诉求,却遭到公司的拒绝。该公司法人代表告知他,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随后,蔡先生和法人代表去派出所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
10月28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和蔡先生一同前往这家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亚贸广场写字楼A座的公司。该公司内一位杨姓工作人员称,公司法人代表今天不在,针对蔡先生的诉求,公司已经委托“法律顾问”在处理,也向公安机关报过案。
极目新闻记者在该公司门口看到了一块“行知学园”的招牌,而小蔡签的合同上,公司的名称为“武汉灏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
极目新闻记者在两天内多个时间段拨打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均未接听,短信留言未得到回复。而公司“法律顾问”接听电话后,听到记者表明身份,随即挂断了电话。截至昨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始终未和记者联系。
律师认为协议无效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公司与小蔡签署的合同中,设置了“以下适用于未成年”签署身份信息一栏,已经填写了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家长的身份信息和签约方式是我自己代签的,家长并不知情。”小蔡说。
针对蔡先生的退费诉求,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律师指出,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吴胜利律师认为,根据以上规定,小蔡未满十八周岁,且是在校学生,未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依法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报名参加学习课程需要支付学费,不是纯获利的行为,因此,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如果家长签字系未成年学生代签,应属无效,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亦无效。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退还学费,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