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因妻子患有精神障碍症,将其绑树上致饿死
极目新闻 2021-10-22 10:00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然而,四川宁南县50岁男子刘某竟虐待病妻,将其绑树上活活饿死。

10月20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这一案件,令人唏嘘。

据检方公布的信息显示,刘某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打工,因涉嫌虐待罪,乌审旗公安局决定于2021年1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2月5日被乌审旗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乌审旗公安局侦查终结,刘某涉嫌虐待案,于今年3月24日向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刘某因妻子曾某患有精神障碍症,遂在乌审旗某镇某村村委北侧2公里处的树林内,用铁链将妻子捆绑在树上,限制其自由。

2020年9月份,刘某在发现妻子出现手脚冰凉,且没有食欲的情况下,并未带妻子进行医治。

同年10月15日,刘某发现妻子死亡后将其就地掩埋。经鉴定,曾某系饥饿死。

同年10月19日上午,刘某到乌审旗公安局下属的辖区派出所,注销了妻子的户籍。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虐待家庭成员,致家庭成员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4月23日,向乌审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介绍,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一罪行通常发生在家庭中,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既有主观的故意性,又有客观的摧残折磨手段,让被害人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刘某长时间内对妻子实施虐待,导致妻子吃不下饭,最后活活饿死,很显然符合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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