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八大队获悉,国庆假期,共有21名涉酒驾驶人被该大队查处,仅10月7日晚上至8日凌晨就查处了5名。
假期群众夜间饮酒现象增多,酒驾醉驾风险较高,为了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南宁交警八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国庆假期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每天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夜间特别是凌晨时段的整治力度。
10月7日晚上8时,交警八大队在鲁班路等地设置酒驾整治点,对途经的小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当晚11时30分左右,男子傅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到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傅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着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记12分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同样是在鲁班路检查点,又有新状况出现。“请降窗接受检查!”当时间来到8日1时4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宝马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通过车窗即闻到车内驾驶人陈某某身上有浓浓的酒气。陈某某表示,当晚和朋友“喝了几杯”。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只差一点就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陈某某面临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记12分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民警表示,如果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将会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7日晚到8日凌晨,八大队共查处5名涉酒驾驶人,在整个长假期间,共有21名涉酒驾驶人被该大队查处,这些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会持续对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对酒驾“零容忍”。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