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煤气威胁还在现场抽烟,男子处理家庭矛盾不当获刑8个月
京法网事 2021-10-09 20:00

因为与继子发生家庭矛盾,男子张某持刀要求与继子“单挑”,甚至不顾邻居们的人身安全,在家中打开煤气罐,还点火抽烟。近日,张某被西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张某一家生活在北京的一处大杂院里。张某的妻子是二婚,带着儿子嫁给了张某。2020年11月10日晚,张某与继子因家庭矛盾打架。到了第二天,张某仍然怒气未消,在房间内乱砸乱摔,妻子无奈报警。

在与警察僵持的过程中,张某持刀要求与继子“单挑”,还多次打开煤气罐阀门释放燃气。更疯狂的是,张某竟在现场抽起了烟。出警的民警赶紧疏散院内其他居民,并继续对张某进行劝解。最终,在张某有进一步过激行为和暴力行为时,消防员用高压水枪将其制服。

张某被捕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此案移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讯问时,张某辩称,他只是和家人闹矛盾,并不想影响大家。他也不是真的想点燃煤气罐,一共打开过三四次,每次持续时间都很短。他确信在这种情况下抽烟,煤气是不会爆炸的。

根据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的客观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在家中打开煤气罐,让煤气扩散到院内,并伴有抽烟的行为,已经形成了对院内以及附近居民的预期危险,使人产生心理恐惧。同时,张某的行为迫使院内居民在严寒冬日出门避难长达5个小时,邻居们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张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中,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为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悔恨,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今后,与家人沟通时将会控制情绪,保持头脑冷静,友好地协商解决问题。西城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提示,寻衅滋事罪属于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发的罪名,犯罪行为包括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大量划车、随意骂人、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等行为,也都是常见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一旦构成该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犯罪行为,将面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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