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年不管儿子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南国今报 2021-09-25 13:40

9月17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判决依法撤销毛毛(化名)生母廖某对其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柳州市儿童福利院为毛毛的监护人。该案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柳江区法院审结的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2006年,廖某在家中产下一名男婴,取名毛毛。毛毛的生父不明,生母廖某在毛毛7岁时离家出走,多年来不知所终,导致毛毛迟迟无法落户,仅在幼儿园就读一个学期便无书可读。因长期无人管教和关心爱护,毛毛只能在社会上流浪。

2020年,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毛毛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将其送入柳州市救助站,后被安置于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并由该福利院代为抚养。经公安机关、政府等相关部门走访调查,毛毛的近亲属均表示无能力,不愿意抚养。

为最大限度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柳江区民政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廖某的监护人资格,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毛毛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且无法正常落户,导致其没办法像正常的同龄人一样学习和生活,势必会对他个人甚至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为帮助毛毛尽快重返校园,回归正常生活,柳江区法院在保障程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对案件进行审理,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廖某的监护权,指定柳州市儿童福利院为毛毛的监护人。

据悉,柳江区法院十分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办案同时积极做好困境儿童的社会帮扶、心理辅导及联合救助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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