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李伟落马一年后受审,和十八大后多个“老虎”都犯了同一个错!
政知见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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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李伟受审!

9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伟受贿一案。

据检方指控,李伟敛财超3200万。

李伟,男,汉族,1963年5月生,今年58岁,北京人,1987年1月入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毕业(中央民族学院中文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长期在北京工作,担任过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市政府宽沟招待所副所长、所长,市政府驻海南省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副局级),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

2008年,李伟出任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之一,负责介绍北京城市运行方面的情况,包括交通、环保、煤水电气等各个方面。他曾说:“我台上是新闻发言人,台下 是记者的朋友,将利用奥运前一个月及时补课,全面了解媒体感兴趣的东西。”

当时,《京华时报》刊文称,李伟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10年之久,主管城市管理工作,对北京方方面面的工作了如指掌。熟悉李伟的人都会用“能谋善断”这四个字形容他。

2013年3月,李伟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据媒体披露,当时,在获任命的28人中,除了23个委办局的领导继任,另有5人为“新人”,李伟就是其中年龄最小的“新人”。

2013年8月12日,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发布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工作分工”。

其中,作为市政府秘书长的李伟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负责协助市长联系协调审计方面的工作。

此外,李伟还分管北京市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联系市委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档案局、市保密局等工作。

2018年1月,李伟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8月25日被查。

李伟被查前,他的两个下属一个坠楼身亡,一个被查。

2013年2月,李伟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两月后,王晓明成为其下属,担任副秘书长一职。

2018年5月21日,王晓明参加完一个工作会议后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排除刑事嫌疑。另据其家属反映和相关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王晓明长期患有抑郁症。

2020年8月13日,在李伟被查前不久,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保留正局职待遇干部林向阳落马。林向阳也是李伟下属。

2017年7月,林向阳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此时李伟则是北京市政府秘书长。

今年1月11日,李伟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李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伴随着李伟一案的开庭,外界也得以知晓这个“落马虎”更多的细节。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李伟利用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党组成员、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348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李伟的刑事责任。

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李伟敛财始于2001年,在前后近20年的时间中,李伟收钱超3296万。

其二,李伟敛财的方式是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十八大后,在房地产开发方面为他人谋利的老虎不仅仅是李伟一人。

据政知君不完全统计,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方面谋取利益的老虎有: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获刑12年),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获刑12年),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死缓,终身监禁),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获刑8年),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获刑13年),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获刑12年半),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获刑15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获刑4年),甘肃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获刑15年)等。

其中,“重庆虎”谭栖伟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取得广告发布权、减免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提高建筑容积率等方面谋取利益。

“云南虎”白恩培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亿元。

“河北虎”周本顺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催收工程款、消防项目审批、银行贷款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江苏虎”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财经杂志 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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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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