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繁华的人民西路上,烂尾楼中水假日大厦格外显眼。
因为楼盘管桩问题,自2014年起,中水假日大厦开发商珠海泽园公司便公开自曝楼盘存在质量隐患,引起社会关注。该楼盘开发商告诉记者,这个楼盘遭遇了“既不能取得预售证,又不能修复,更不能拆除”的多重困境。中水假日大厦也成为珠海首个开发商因质量问题要求拆除重建的楼盘。目前,关于中水假日大厦管桩是否存在问题,终于迎来了答案。
大厦封顶后突然停工整顿
2009年5月,泽园公司与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位于人民西路的中水假日大厦项目,泽园公司负责土地,洪基公司负责建设和开发资金。并确定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三建”)为工程施工的总承包方。
2011年9月,十三建公司表示工程已达到申办预售条件,于2011年8月18日封顶,要求洪基公司按协定支付2375万元,洪基公司则表示,支付余款的前提是泽园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
但泽园公司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没有取得预售证,是因为他们发现中水假日大厦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管桩。“如果真的卖出去出了问题,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泽园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2011年10月,多次催款无果的十三建公司撤除塔吊,造成彼时的中水假日大厦事实上的停工,同年11月,泽园公司发函显示,中水假日大厦因桩基础问题停工整顿,由于问题重大,各方纠错。
开发商称大厦管桩有问题
泽园公司认为,因为洪基公司和承建商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管桩建房,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2009年3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2009),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3月29日,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锤击式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的通知,要求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按新规范设计的应严格贯彻落实新规范有关规定,未按上述新规范设计的应通过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而中水假日大厦管桩工程设计图纸文件签署到桩基础施工时间恰恰卡在了新标准替代旧标准的过渡期间,使用了旧标准管桩。泽园公司认为:“旧管桩比新管桩少了20%的钢筋含量,外加设计图纸的问题,导致整体建筑的承载力不足。”
“卖也卖不了拆也拆不成”
珠海市建筑工程结构验收申报表内容包括“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质量结构验收登记手续”等内容,“这份表如果填写就等于我们说自己的管桩没有问题,如果出事需要我们承担责任,如果注明使用了旧型号的管桩,就无法完成备案,无法备案就无法申领预售许可证。”泽园负责人表示。
为解决该问题,泽园公司多次联系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该单位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希望该站能够给予该大厦进行安全鉴定。
2013年1月,泽园公司表示洪基公司施工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约,要求解除双方合作。洪基公司则前往法院起诉,要求判定解除合同行为无效。2015年12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合作,泽园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我们办理预售许可证,住建局给我回了一个盖公章的函,说不能办许可证,因为这个楼有问题。后来住建局做了一个专家论证,而我没有参与其中,这份论证中说管桩没有问题。”泽园负责人表示,“所以住建局给了我两个‘答案’,一个是大厦有问题,一个是没问题。这栋大厦卖也卖不了,拆也拆不成。”至于修复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投资方洪基公司早已无力支付款项。
法院委托鉴定结论:存在问题
判决完成后进入执行阶段,但由于泽园公司无法进行备案办理预售证,执行程序无法继续,执行局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司法鉴定判定中水假日大厦的基础工程是否合格。
2021年5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按设计时使用的规范(房屋建造时有效的标准规范)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表明该楼部分基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上部主体的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2021年8月,泽园公司再次向珠海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再次请求贵局依法对中水假日大厦桩基础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的报告》,希望该局能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对大厦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复方案并尽快完成整改修复,住建局复函称“请你司提供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鉴定报告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意见,以便我局及时依法履行职责”。
记者曾多次联系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该局拒绝接受采访。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