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两次遭离职董秘勒索200万 迎丰股份董事长边报案边送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21 12:02

8月中旬,“迎丰股份上市关键期遭原董秘勒索150万元”的消息,在资本市场引发热议。据悉,曹某善曾在迎丰股份短期担任董秘职务。在离职数年后,其趁迎丰股份处于上市关键时期,以向有关部门揭发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要挟,以索要(股权)奖励为名,对迎丰股份董事长傅双利进行勒索。8月19日晚间,迎丰股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披露了更多的细节。

勒索:两次施压均有“斩获”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公诉机关指控,绍兴某公司通过网络聘请曹某善担任公司董秘,曹某善之后在试用期内离职。2020年8月,曹某善趁浙江某公司(原绍兴某公司)处于上市关键时期,以向有关部门揭发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要挟,以索要(股权)奖励为名,对公司董事长傅某利进行勒索。

2020年8月31日,傅某利签订支付给曹某善100万元的协议书,并于次日按协议支付50万元给曹某善。因傅某利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剩余50万元,曹某善继续施压,傅某利于2020年10月9日再次支付50万元。后曹某善又以傅某利违约支付为由,继续以举报相要挟,向傅某利索要钱财。傅某利于10月17日再次签订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的补充协议,并于10月21日支付50万元给曹某善,剩余50万元尚未交付时案发。

拟举报:支付业务分成“不当”?

这家绍兴某公司正是今年1月19日上市的迎丰股份。被勒索的傅某利则是公司董事长傅双利。迎丰股份IPO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证监会审核,案发时间正处于上市关键期。

曹某善拟举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据迎丰股份8月19日晚公告,曹某善认为自己在公司的时间正是股改关键阶段,离开的时候公司股改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其表态似乎有“劳苦功高”的意味。同时,曹某善指出,傅双利曾采用与相关高管向公司投入资金用于分厂筹建的合作模式,相关人员按业务收益分成,但在合作投资事项终止后,傅双利依然每年给徐叶根、余永炳等合作创业伙伴支付业务分成。

曹某善还提到,环保局监测迎丰股份污水排放均超标,公司高管大专学历都是找关系买的。

回应:对拟举报均予以否认

对于曹某善的拟举报内容,迎丰股份则予以了否认。公司称在曹某善离职时已与其结清相应的薪酬,其未就薪酬事项向公司提出任何异议;在终止投资后,傅双利未再给徐叶根、余永炳等支付业务分成;公司在首发申报期内,污染物年排放量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证载的范围。

“公司部分高管参加了成人在职教育提升学历教育,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不存在找关系买到的情形。”迎丰股份称。

据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副总经理余永炳、周湘望、徐叶根、朱立钢均是大专学历。浙江省纺织工程学会曾披露,傅双利毕业于南开大学。而南开大学官网提到,其有网络专科学生逾4万人。

据迎丰股份披露,早在2020年8月,傅双利就曹某善涉嫌敲诈勒索事项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报案,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于2020年9月正式立案。据上文可知,在警方已经立案的情况下,傅双利又陆续向曹某善支付了100万元。

2021年5月,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公诉,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股价:上市4个月遭到腰斩

公开资料显示,迎丰股份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

截至8月13日收盘,每股报收8.38元,总市值36.9亿元,相比最高点,股价已经腰斩。                                  

根据年报,迎丰股份2020年实现营收7.8亿元,同比下降13.74%;实现归母净利润8064.25万元,同比下降29.25%。

公司表示,2020年的疫情席卷全球,给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冲击,受疫情影响,公司业绩有所下降。

8月12日晚,迎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称,3月25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2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公司于4月29日公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直至2021年6月19日才补充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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