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机构执行二级疫情防控标准:院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04 20:43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鉴于当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自8月3日起至8月18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暂执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实行养老服务机构疫情等级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1]25号)中的二级响应防控措施,届时视疫情发展再做调整。暂停接待参观访问,暂停志愿服务活动,院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聚餐,院外人员不得与老年人密切接触。

上述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院防疫筛查程序中,增加检视防疫行程卡是否为“绿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减少入院防疫筛查程序,验码、手消、口罩,逐项完成流行病学筛查承诺,其中验码除检视健康码以外,增加行程码。入院流行筛查表中“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出现新冠肺炎病例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此外,有7天以内院外活动史或与院外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及老年人,在健康监测中发现乏力、嗅觉异常、腹泻或呼吸道症状,应增加核酸检测排除风险。所在区有疫情的,应到发热门诊排除疫情风险。

通知要求,新入职员工应凭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在探视方面,探视人员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等非探视区域。坚持预约探视制度,对除老年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之外的人员,暂不开放探视。每批探视后,应在做好探视区域消杀后,方可接待下一批探视家属。

通知明确,继续执行家庭照护床位政策。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提供家庭照护床位的照护人员,按照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统一安排通勤员工以及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议每周一次。

通知特别强调,要关注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薄弱点。如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放松在规定场地场景下戴口罩、一米线、手清洁等基本防疫要求;要严格探视管理,探视区域应安排在院内开阔空间或开放的公共区域;加强通勤员工健康监测,若出现呼吸道症状、乏力、嗅觉或味觉异常、腹泻等症状的,随时报告,严禁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到医院进行筛查,排除风险;同时要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尽全力加大针对入住老年人的宣传动员力度,讲清疫苗显著降低感染后导致重症和死亡的实际效果,并确保为有接种意愿的老年人联系接种。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参照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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