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保证续保” 健康险转保面临考验
金融投资报 2021-04-23 10:25

5月1日前,按照监管要求,不合规短期健康险将正式停售。为此,多家保险公司陆续发布公告,停售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同时,部分产品形态合规的产品,也将对“自动续保”等进行调整。

对于告别“保证续保”的消费者,转保也成为其面临的新问题。对此,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健康险时,不仅要关注产品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多公司停售相关产品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受产品同质化影响,为在短期健康险赛道脱颖而出,“保证续保”、“自动续保”等一度成为保险公司的营销利器。“部分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指出。

对此,今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予以规范。其中,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对于《通知》印发前保险公司已经审批或备案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

随着倒计时临近,多家保险公司陆续发布公告,停售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其中,工银安盛人寿将于4月30日停售3款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包括工银安盛人寿e+保医疗保险、康至优选医疗保险、康至心选心脑血管疾病保险;建信人寿决定自5月1日起停止销售建信医无忧医疗保险、龙安e生医疗保险等7款短期健康保险产品。

保障性仍具提升空间

根据保险公司公告,对于即将停售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将继续提供保障服务直至保险期间届满,但在停售后,不再接受相关产品的投保及续保。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产品的转保建议,投保其他产品以继续享受保障。”

同时,部分产品形态合规的产品,也需对“自动续保”等进行调整。根据不保证续保条款,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值得留意的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截至目前,短期健康险依然是主力产品。以医疗保险为例,据亿欧智库统计,目前人身险公司经营的医疗保险产品中83.7%都为一年以内的短期医疗保险,一年以上或保证续保的产品选择匮乏。其中,百万医疗险近年来得到多次迭代和修正,但多数产品仍为一年,且产品的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已进入价格比拼阶段。

“健康险产品仍在不断探索阶段,保障性具较大提升空间。”亿欧智库在研报中指出,随着需求提升和技术发展,以及近期银保监会对重疾险的疾病范畴重新界定,对短期健康险集中规范,保险产品面临转型。“健康险产品创新将会加速,将覆盖更多的带病人群,产品的综合保障性和保障期限将大幅度提升。”

艾瑞咨询认为,随着亚健康人群、慢性病人群逐渐增多,这部分人群的保险需求亟待满足。从保险公司承保角度分析,开发针对亚健康人群、慢性病人群的多样化产品库,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多种选择。多元化投保模式可以引导次标体人群真实反馈健康状态,避免理赔纠纷。

关注产品长期保障功能

对于消费者而言,短期健康险的调整也意味着新的变化。此前,部分互联网短期健康险的合同中虽然对续保做出了相应约定,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继续投保,但连续投保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

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该如何选购健康保险产品?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在选购健康保险产品时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重点关注产品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一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的特点是期限短,年轻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短期健康险也有自身的局限性。比如,消费者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消费者再次购买产品的价格会升高,同时也会面临产品停售,无法再次购买的情况。”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此外,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健康保险产品而言,其责任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重点关注保险条款相关情况,不建议重复购买此类产品。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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