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8次盗窃共享单车 获刑1年
中国新闻网
2021-04-20 14:22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左某先后8次盗窃共享单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1月,共享单车品牌哈啰单车广州白云区运维人员发现,每逢夜里便有批量单车失去联系,且定位信息显示集中在白云湖街道。
根据上述品牌提供的线索,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派出所初步掌握可疑人员左某盗窃情况。11月15日,刑侦人员赶往现场,发现大量被切割、将变卖的哈啰单车残余配件。警员将左某羁押,并查封作案场地,连夜采集证据。次日,左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左某被逮捕。
经查明,左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等地,先后8次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多辆哈啰单车,并将其拆卸、藏匿于白云湖街龙湖向西东街三巷一出租屋内。
今年3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左某犯盗窃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左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本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警方表示,私占、破坏、变卖共享单车等,可能被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拘留,留下不光彩的记录。希望对共享单车存在歪念的市民,引以为戒。
公开报道显示,不久之前广州有一名破坏并私占共享单车1个多月的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哈啰出行方面表示,市民可通过哈啰出行APP或小程序进入哈啰单车页面,选择“发现违规”方式进行举报,哈啰单车运维人员将对此进行处理,并配合警方将违法违规者绳之以法。
文/蔡敏婕 方伟彬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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