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酒厂职工帮朋友包装假茅台撑面子 法院判了
动静贵州
2021-01-24 18:55
遵义市一名酒厂职工,利用自己在茅台酒股份公司上班的便利,帮朋友包装12件假茅台“撑面子”,收款64000元。遵义市中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拘役3个月。
据介绍,这名被告人秦某,案发时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因其朋友想用假冒贵州茅台酒招待客户“撑面子”,秦某于是答应为其朋友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
之后,秦某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16件(12瓶装),以每件4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其朋友,并收到酒款6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秦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发后,秦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上缴违法所得64000元。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秦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
据悉,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仅14天。当庭宣判后,案件的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