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女子骑电动车摔断三根肋骨!疑被翘起地砖绊倒
齐鲁晚报 2020-12-20 09:57

近日,济南市民刘梅(化名)骑电动车路过旅游路和转山西路交叉口时,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仔细查看,她发现绊倒自己的疑是人行道上一块翘起的地砖。

经医院检查,刘梅三根肋骨骨折,且多处软组织挫伤。

12月18日,道路施工方回应称,道路过了质保期,已移交给历下市政部门。

但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却表示,道路虽过了质保期,但还未办理交接手续,且未走验收程序。

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突然摔倒

致三根肋骨骨折

刘梅家住历下区下井庄园小区,12月14日中午,她骑着电动车前往附近的福地街给朋友拿东西,打算拿完东西再去上班。

刚走到半路时,孩子联系到她,称自己不慎把钥匙忘在了家里,她只好掉头回家给孩子送钥匙。

没想到,在走到旅游路和转山西路交叉口时,意外发生了。

下午1点左右,刘梅在旅游路路南的人行道上骑行,突然电动车的车轮似乎被绊了一下,在撞上旁边的一根电线杆后,她连人带车一下子摔了出去。“左腹部摔得挺严重,当时就喘不过气来了,在那儿趴了半天,最后好歹喘上气才好一点。”刘梅说。

电动车好好行驶着怎么会摔倒呢?

刘梅缓了一会儿起身回头,发现人行道上有一块翘起的地砖。“地砖松了,可能我骑过去时车轮一压,砖就凸出来绊到车轮了。”刘梅说,她忍着剧痛把摔坏的电动车骑回家后,紧接着就赶往武警医院就诊。

CT显示,她的右侧8、9、10肋骨骨折,另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由于是自费就诊,刘梅没有选择住院,检查完后拿了点药,就回家休息了。

因三根肋骨骨折,医生嘱咐她休息两周,避免重体力劳动和剧烈活动,在服用促进骨折愈合药物的同时,还要定期复查。

事发路段非机动车与行人混行

多处地砖已出现破损

12月17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位于旅游路和转山西路交叉口的事发现场。

按照刘梅所说的事发位置,记者在人行道上并未看到有地砖缺失,但人行道上确实有不少地砖出现破损。有的地砖裂成两半,有的地砖翘起,高出其他地砖足有1-2厘米。

刘梅告诉记者,她平时上下班每天都要途径旅游路,所以对转山西路附近这段旅游路还比较了解,这段路路南的人行道早就出现了破损情况,有时看到破损后翘起来的地砖,她会停下来把砖放进去,以免有人路过被绊倒,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最后竟然是自己被绊倒摔伤了。

记者注意到,洪山路至转山西路这段旅游路,只有中间的快车道和两侧的人行道,无非机动车道,导致部分非机动车在快车道中行驶,也有不少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中行驶,与行人混行。由于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路经常碾压,地砖更容易出现破损。

“希望他们赶紧把破损的地砖修一下,因为每天很多老人小孩还有骑车的都在上面走,万一再有其他人被绊倒就不好了。”刘梅表示,她除了三根肋骨骨折外,衣服在出事时被撕破了,电动车也摔坏了,所以她希望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联系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施工方:道路过了质保期已移交市政

历下市政:还未办交接手续

就刘梅被地砖绊倒摔伤一事,12月17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业务部门已经和道路施工方沟通了,施工方的工作人员称会到现场核实。至于旅游路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人员表示,道路竣工后有质保期,质保期过后应该会有交接手续,“现在可能都还没有走”。

12月18日下午,记者也联系到了旅游路的施工方。施工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游路转山西路那一段的确实是他们施工的,但是道路已经移交,虽然移交备忘录里有一条延期质保的规定,但质保期也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期,所以超出质保期后出的事应该由历下区市政部门负责。

“是过了质保期,但合同上都有规定,交接的时候都要验收的,他们(施工方)没走验收程序。”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旅游路之前就有一些路段坏了,他们的业务部门联系了施工方,但施工方一直没有修,而且也未做交接手续。

“验收不验收和交接没有什么关系吧,只要是交接就等于说他认可这个事。比如说到期以后如果道路有质量问题,他应该是通过其他渠道提出这个问题来,目前来说我没有接到这个东西。”施工方的上述工作人员称。

律师:道路设施造成人身损害

由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赔偿义务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在这件事中,首先要弄清楚当事人是不是被人行道上的地砖绊倒的。

这可以通过调取路口的监控录像,或者来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来核实,并查看事故现场是否留有相关痕迹,以还原事发经过。

在确定当事人是被翘起的地砖绊倒后,才能找责任方。

黄西文表示,根据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等法律,关于道路设施损害人身这种情形的处理,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由道路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来承担赔偿义务,如果有过错,那就由过错方承担。此事中,主要看道路的管理权在谁的手里,按照市政部门的说法,道路还未正式移交,而按施工方的说法,道路过了质保期就移交给市政部门了。

“现在双方对道路是否验收和道路权属不明,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黄西文认为,涉事三方可以先协商一下,按照各方的责任来确定一个分担损失的方案,如果三方无法调解或达成不了协议,只能走诉讼程序,伤者可以把市政部门和施工方都作为被告,由法院来界定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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