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9年间,我国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累计死亡6.75万人,受伤33.19万人。目前在我国,骑行电动车导致的年死亡人数超8千人,每小时就约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亡……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是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研讨会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颅脑损伤是电动车骑行者致死主要因素,而一个简便的办法——佩戴头盔能减少63%头部受伤,从而减少伤害。专家呼吁国家立法强制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安全头盔。
在我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12月1日,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举办了“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伤害预防”线上研讨会。多位知名专家共同探讨如何在政策设计和个人行为等方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性。
去年驾驶电动车导致的死亡人数为8639人
方便、快捷,让电动车逐步成为人们使用的一项重要交通工具。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已成为了电动自行车大国,电动自行车生产量和保有量在近年来持续上升。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辆,位居世界第一。而同样呈现增势的还有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邓晓介绍,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44677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
形象地说,平均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有5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邓晓认为,造成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包括人、车、路三方面多重因素,而人的因素中,超速行驶又是重要因素之一。
“应该说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当中,大多数还是由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刘建军在研讨会上说,“如果超速行驶,首先会降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应变处置的时间缩短了,所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性都跟超速行驶有直接关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其设计速度最高不超过25公里/小时。然而实际生活中,大量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往往超过30公里甚至超过40公里,“目前电动自行车超速在我国是普遍现象,不超速反而是个极少见的现象。”刘建军介绍。
颅脑损伤成主要致死因素 佩戴头盔能减少63%头部受伤
无论人车路何种原因造成的事故,电动车骑行者一旦遭遇骑行事故,其后果往往是致命的,尤其是在和机动车碰撞中,电动车骑行者往往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
研究显示,颅脑损伤是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最主要原因,而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更高,超过80%。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多以头部先受撞击。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施立栋副教授在研讨会上提到,目前电动车管理中很多问题短时间内或难以解决,比如已成为常态的超速现象。但如果能够佩戴好头盔,从自身出发预防伤害,将能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死伤率。
邓晓介绍,自行车安全头盔能够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不戴安全头盔的两轮机动车驾驶员受伤人数是戴头盔者的3倍之多。
但刘建军也表示,戴头盔不是装饰,应该系好头盔带,然后戴紧,使得头盔碰撞以后不会轻易脱落,这才是真正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公安部自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则将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头盔佩戴行为提升到国家层面。江苏、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法律法规,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制定了相关规定,如对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规划室主任戴帅在研讨会上亮出的数据显示,“一盔一带”行动开展以来,短短四个月时间,南京、深圳、上海、杭州、海口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了80%以上,宁波更是达到92%,而此前有些城市佩戴率还不足30%。
“我们预估如果每一个骑行人员都能够正确佩戴头盔,一年可以挽救两千五百到三千五百人的生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减少5%左右,这个比例是非常可观的。”戴帅说。
专家呼吁国家立法强制佩戴安全头盔
正是由于头盔对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有重要作用,全国多地已立法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北大法宝的搜索数据,截至2020年11月26日,我国共有40部地方立法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问题作出了规定,涵盖18个省。
施立栋副教授介绍,地方立法对推动佩戴头盔、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成效明显。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浙江宁波市和嘉兴市通过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3%、61%。此外,江苏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电动自行车法规实施后,13个地市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
但目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普及度不高,施立栋认为这背后的制约主要在于目前全国立法层面没有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强制性要求,这也导致很多地方在推进立法时遇到权限问题,无法强制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施立栋认为,目前地方电动车头盔立法还存在合法性困境、法制不统一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施立栋建议,要尽快推动头盔佩戴写入国家立法,以缓解目前地方推动头盔佩戴立法合法性时存在的缺陷。
施立栋还建议国家和地方在立法时,对头盔生产及销售标准、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的监管、相关保险以及头盔寄存等问题进行考虑并完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