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起“套路贷”案件集中宣判 87名被告人获刑
浙江法制报
2020-11-25 10:23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集中宣判了18起“套路贷”案件,涉及“云指贷”“万能普惠”“浙礼贷”“土土金服”等4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共计87名被告人获刑,最高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被告人潘某伙同刘某、王某等人在鹿城区注册成立温州云指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以经营民间借贷为名,实际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其间,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潘某、刘某、王某等人为首要分子,以其他多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温州市借贷行业造成恶劣影响。
对被告人潘某等11人,鹿城区法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9个月不等刑期,均并处罚金。
2017年10月至2019年间,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在鹿城区共同出资运营万能普惠公司,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也以经营民间借贷为名,实际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其间,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陈某等人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吴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被告人陈某等11人,分别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期,均并处罚金。
此外,被告人黄某某等22人“浙礼贷”涉恶集团“套路贷”案、被告人张某某等43人“土土金服”涉恶集团“套路贷”案等也集中宣判。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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