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卖狗粮商家互生嫌隙 一方亲戚竟租车来京“泄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20 09:23

北京市顺义区一市场,两个相邻卖狗粮的商家积怨已久,最终因卸货车停放的问题矛盾激化。为了“泄愤”,其中一家的侄女婿竟凌晨持凶器殴打对方后驾车逃离现场。最终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市场内六旬女子凌晨莫名被打10棍

2018年6月16日5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市场海鲜大厅第三厅门口,关某无故持棍状物殴打刘某,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身体所受伤害构成轻微伤。关某于2019年12月10日被抓获到案。

据了解,因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盗窃罪,关某曾于2009年10月21日被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零十八天,并处罚金3000元。

据60岁的刘某陈述,她家在市场里卖狗粮,和旁边同样卖狗粮的商户申某家的矛盾已经持续四五年了,还因为送狗粮的车停放的问题吵了一架。

就在2018年6月16日清晨,一个身高1米7左右,身材较瘦,着黑色上衣、黑色裤子,戴深色帽子、白色口罩的男子拿一根钢管打了她。

“先从我身后打了我的左小腿,我就摔倒了,倒地后对方朝我腰部和两条腿打了七八下左右,同时还说我打死你,我喊人后对方就跑了。”刘某说。

事发当时的监控也显示,一男子一身黑色打扮、戴黑色帽子、白色口罩于4时许进入石门市场南门,一个小时后他在案发地持棍状物殴打一名女子腿部、腰部等部位共十下后离开现场,在停车场并驾车离开。

申某表示,关某是自己的外甥女婿,“市场一共有三家卖猫狗粮的,有一家跟我们店挨着。2018年五六月份因为卸货车停放的问题我们跟他们吵过架。”她还称,2018年关某没有来过北京,只是2019年8月份她的丈夫丁某住院时来过。

称“棍子不是凶器”并否认打人

关某也称,2018年他没有来过顺义区,曾租赁过一辆车用于从河北廊坊看父母。“在北京我与别人没有发生矛盾,没有打过架,除了申某我不认识别人。”

在庭审中,关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异议,辩称其与被害人没有矛盾,没有实施殴打行为。

其辩护人称,指控关某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监控录像仅能看到车牌,不能确定监控中的行为人是关某,不能证实系关某实施的殴打行为。“监控中打人者所持有的不是刀、枪,不能认定为凶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关某犯寻衅滋事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刑法中的凶器不仅限于刀、枪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还包括被告人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辩护人关于棍棒不是凶器的辩护意见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关某及其辩护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故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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