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38人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主犯周闯获刑22年
湖北高院 2020-06-23 17:54

“湖北高院”微信公号6月23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闯等38人涉黑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闯等38人涉黑案是目前鄂州市涉案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涉及12个罪名。经法院审理查明,周闯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盘踞在鄂州市城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12人轻伤,多人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鄂州市凤凰街办百子畈村、樊口街办范家墩村及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上述区域内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鄂州中院一审经过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闯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3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或者罚金。宣判后,周闯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恰逢新冠疫情爆发。该院指派合议庭成员提讯了全部被告人,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32名法律援助律师,考虑到辩护律师受疫情影响不能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的实际困难,协调安排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会见了被告人,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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