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盗窃案被害人集中退赔
人民法院报 2020-05-30 11:40

“看到他被绳之以法,我真是太高兴了!当时被他偷了电瓶,我推着车走了5里地才到家!”5月25日一大早,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集中退还赃款活动现场,被害人张某拿着860元退赔款,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当天,岚山区法院就在审的王某盗窃案赃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张某等十余名被害人领到法院追缴回来的赃款。

2019年8月至12月,王某在日照港集团员工电动车停放处连续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近30起,获利近万元,后于12月底归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近亲属将对被害人的赔偿款交予法院,法官积极联系到案件被害人,将追缴的赃款、赔偿款全部发还案件被害人,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退赃现场,在被害人依次领取了退赔款后,法官向被害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讲解防盗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在依法打击、从快审理涉及民生的侵财性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提升被告人认罪服法、积极主动退赔赃款赃物的程度,努力减少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力地实现了司法的和谐。

编辑/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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