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完善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支持对象贴息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曾于去年6月发布通知,提到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此外,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
此次通知明确,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将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贴息资金渠道、比例、范围、时间计算等有关要求则继续按前述文件规定执行。对新纳入补助范围的支持对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完善贴息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贴息程序、审核办法、资金拨付、监管措施等要求,可结合实际适度下放审核权限,简化操作流程和手续,缩短资金拨付时间。
通知还提到,要增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符合担保要求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于200万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纳入政策性业务考核范围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此外,通知要求调整完善贷款考核机制,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将生猪养殖贷款不良贷款率放宽至不高于涉农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还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支持银行将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纳入可接受押品目录。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由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扩大到全国各省(区、市),继续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