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 柳州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受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2-19 18:44
2019年12月19日,广西融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案。本案由融水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滨担任审判长,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赵志富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韦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韦海在担任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副县(区)长、公安局(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长、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涉黑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张加爱赠予的财物5.2万元和木制作餐桌椅一套,非法收受或索取某地产、混凝土等三家公司财物18万余元,为其在治安等方面予以关照提供帮助;并于2012年、2013年期间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于高利转贷。
公诉机关认为,韦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收受涉黑人员财物,为其提供帮助,客观上形成黑恶势力 “保护伞”、“关系网”,造成恶劣影响;并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银行金融机构贷得款项后高息转借贷给他人获得利息差额,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的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