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开一起窝藏案二审裁定书。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庭长胡敬中因协助其小舅子藏匿被判窝藏罪,获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裁定书显示,2016年4月2日因涉嫌窝藏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而据公开判决书显示,取保候审期间,胡敬中仍多次担任审判员参与审案。
法官涉嫌刑事犯罪取保候审期间仍继续审案是否合理?该判决一经公开,引发大量质疑。11月13日汉川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北京青年报记者称,目前法院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开会研究处理方式。有律师认为,汉川法院的处理方式“或许不涉及违法,但明显缺乏谨慎。”
小舅子涉及疫苗案在逃
2019年8月19日,武汉中院就胡敬中作出二审刑事裁定。
裁定书显示,2016年3月,山东省庞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的犯罪事实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胡敬中的小舅子雷某(已判决)作为庞某案上游涉案人员之一,在案发后选择逃匿。被告人胡敬中在明知雷某涉案在逃的情况下,于2016年3月21日驾车将雷某带至湖北省嘉鱼县孙某莲处藏匿并帮助其购买电话卡供其使用。同月27日,被告人胡敬中又再次帮助雷某联系刘某(已判决),帮助雷某到刘某位于湖北省汉川市的家中藏匿。2016年4月1日,雷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日,被告人胡敬中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宿舍被公安人员抓获。2016年4月2日,胡敬中因涉嫌犯窝藏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8年8月21日经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法官姐夫动用法院车辆帮其藏匿
据了解,胡敬中, 1968年6月24日生人,初中文化程度,此前系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庭长。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司机证实:“2016年3月20日晚上,庭长胡敬中给我打电话说第二天早上要去嘉鱼县,第二天早上,见到胡敬中以后,他说是要送一个叫雷某的亲戚去嘉鱼。到了嘉鱼县市中心的一个广场,雷某先下车去找了一个人,然后雷某说他手机没有电话卡,胡敬中就带我一起去营业厅买电话卡,当时胡敬中说他没带身份证,还专门问能不能用警官证买,但是别人说不行,就用了我的身份证。买完卡后我们接上雷某去吃饭,吃完饭我们又把雷某送到之前那个广场,我就和胡敬中回来了。”
而据雷某供述,2016年3月因为新闻曝光了山东疫苗的事,自己就计划躲一下,“2016年3月20日下午3点左右我到姐姐家里,把情况说了一下,晚上姐夫胡敬中回来之后就谈了这个事情,他就说让我去自首。21日早上我就跟姐夫胡敬中说要去嘉鱼的表姨家躲几天,然后胡敬中就说他正好也要去嘉鱼办事,就一起去。”次日,胡敬中遂和司机开法院的警车送雷某去了嘉鱼。
取保候审期间曾多次参与审案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该案一审判决前,汉川法院所审理的多起案件中,仍可看到“审判员胡敬中”的落款。
窝藏案审理期间,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曾出具书面证明称,胡敬中系单位中层领导、业务骨干,一贯表现良好,请求综合考虑胡敬中的表现情况、犯罪情节、后续影响等因素,对其从轻处理。
胡敬中自己则表示,得知小舅子涉及疫苗案后,自己第一时间劝其接受调查,投案自首,但雷某表示“家里妻子无业、大儿子脑瘫,如果自己坐牢,就只能自杀”,所以打算风声过去后再自首。而自己为了让雷某尽快离开家,就趁第二天去嘉鱼办案,顺路送了雷某。“3月28日,我跟老婆晚上8点多去劝雷某投案自首,我跟他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他还是不愿意,后来就没再见过面了。3月30日,我联系一个朋友帮忙查一下雷某是否被网上追逃了,31日上午他就把相关信息发给我,并跟我说原来一直没上追逃,昨天才上的,这时候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就跟老婆商量让她劝雷某投案自首。4月1日上午,我到院里去开会的时候,跟常务副院长陶院长汇报说我舅弟雷某是逃犯,我想继续做一次思想工作,他说可以,如果不行还是让他投案自首。”
汉川法院:已关注到网友讨论
胡敬中窝藏案裁定书被公开后,法官涉嫌刑事犯罪取保候审期间仍继续审案是否合理成为不少网友讨论的话题。11月12日,汉川法院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法院已经注意到网上对此事的讨论,已经开会研究了处理方式,“昨天就注意到了,但因为今天院长要去中院参加会议,还没有最终确定处理方式。”
北京致知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表示,在法院正式判决前,胡敬中作为犯罪嫌疑人,仍可享受相关权利,其中也包括审判权,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允许其继续担任审判员并不违法。但他同时也强调,一般而言,有法官涉嫌刑事犯罪时,法院为了谨慎起见一般会将涉事法官调离岗位,等最后判决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处理。“汉川法院的做法虽然合法,但可能不太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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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倪家宁
校对/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