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畔,植物园附近,玉泉路1号有个“蔡元培故居”。在28路公交车玉泉站等车的市民,如果往山上看,可能会瞄到绿树丛中几幢西式的民国历史建筑。
玉泉路1号,这两天因房产中介的一则挂牌出售消息而吸引大众视线。挂牌消息称其“建筑面积276.08平方米,地下室300平方米,花园4000平方米,独门独院独户,私密性佳,翻建手续齐备”,挂牌价1.5个亿。
名人效应、绝版地段、上亿总价,一时间,大家的好奇心被激发。
这套传说的“蔡元培故居”是否“货真价实”?为何要强调“翻建手续齐备”?名人故居可以自行翻建吗?这套故居究竟价值几何,专业人士将给出怎样的估值?记者陆丹文/摄
昨天上午,根据导航显示的“玉泉路1号”,我来到植物园北门的一处停车场附近,来回找了十来分钟都没找到“故居”。植物园内的指路牌,也没有任何蔡元培故居的标志或提示。
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一连问了五人,无论是“玉泉路1号”还是“蔡元培故居”,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又去问植物园门口小卖部里的阿姨,一位阿姨说:“故居没听说过,你要么往植物园公交站那里去看看,好像有两幢别墅洋房。”
果然,在植物园门口的公交玉泉站,靠近玉古路和玉泉路交叉口的位置,隐约可以望见半山腰有幢小建筑。
沿着石板路往上走,一路蜿蜒,路边树丛里虫叫声不绝于耳。半山腰的绿荫翠丛中,有幢看上去十分破败的小楼,如果不是身处西湖景区黄金地段,你会以为看到了深山老林里年久失修的老屋。
还没走到小楼,我遇到了一对沿石板路下山的夫妻,他们说“这里上去是个大广场,没房子的”。看来,这幢破败的房子被完全忽视了。
我继续向小楼走,越走越“杂草丛生”。走到一个三岔路口,左边分支竖着一块石碑,上有“杭州市历史建筑,蔡元培之女蔡威廉及女婿林文铮旧居,建于20世纪30年代,包括三幢西式建筑”等字样。
走近一看,真的是太破旧了!别墅分前中后三排建筑,前排是坡顶平房,砖木结构。锈迹斑斑的大门上,还贴着“出入平安”的对联,门上垂下一根破旧电线,门脚和墙角都结了一层厚厚的蜘蛛网。
大门锁着,透过手指粗的缝隙,可以看到里面满屋灰尘,只有一床被褥和少数生活用品。屋内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萧条,唯独一盏民国风的八角复古吊灯还依稀流露房子当初的风华。
后边是两排楼房。中间那排只剩断壁残垣,看上去根本不像房子了。后面那排房子的骨架还在,但已凋败不堪。白墙斑驳,瓦片零落,红漆大门破了两个洞,窗户也成了空架子,有一堵墙还裂开了一大块,露出老底子墙壁隔层里的竹篾。
别墅前有个院子,看得出来原先是花园,但现在已经成了荒地,不知是谁在院子一角“开荒”种了几排小菜苗。
这里野草丛生,高过人头。我壮着胆子待了半小时,但实在无法“跋涉”整个别墅的角角落落。其间,有三拨人路过,都是结伴而行,他们对于小楼基本忽略,毫不停留地经过了。
这幢别墅,和蔡元培的确渊源颇深。然而关于它的纷争,也曾轰动杭城。
1928年,在蔡元培的撮合下,林文铮迎娶蔡元培的长女蔡威廉。
他们婚后第二年,蔡元培送了女儿一笔钱,加上女婿林文铮的积蓄,在20世纪30年代,建成这幢别墅。
在当时,这种样式的房子叫做“洋房”。这幢洋房黑瓦粉墙,泥壁木地,上下错落,前为平房,后为楼房,还有大小花园,附属用房若干,井一口。据说,这幢房子几乎就是民国著名女画家蔡威廉的作品,连围墙、窗花、铁门都是她亲手设计的。
建成后,蔡元培是否来住过,暂无一手资料论证。
“但当时蔡元培亲题了‘马岭山房’一匾,是确有此事的。”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仲向平告诉我,在那附近,还有不少艺术家造的别墅,“当时国立艺术院(现‘中国美院’)就在平湖秋月附近,林风眠旧居也都在这一带。”
1939年,蔡威廉因产褥热去世,留下六个孩子。
1989年,林文铮也去世了。其生前立有字据,该房产由其子女和外孙(共5人)共同继承,在房产分割归属到各人之前,全部交托子女之一的林徵明经管。
租客李某,自1991年开始,租赁使用该房产南侧这幢房屋。
1992年10月,林徵明的姐姐林探微与李某订立《房产转让契约》一份,约定李某支付给林探微5万元,李某现住的平房按占地面积划出53.6平方米的房产,归李某所有……该契约经云南省曲靖市公证处公证。
协议签订后,李某向林探微支付了购房款5万元。此后,李某在旧宅房屋一直居住着。
1998年10月至2005年8月,此处房屋的继承人,陆续将各自继承的产权赠予林徵明。其中,2005年8月,林探微及丈夫也将名下的该房屋产权赠予了林徵明。2005年9月,林徵明和配偶取得了玉泉路1号房屋的所有权证。
围绕房屋的纠纷也因此开始。
2006年1月开始,林徵明和配偶通过诉讼及申请执行的方式要求李某搬离,但李某拒不配合。
2010年7月,林徵明及配偶将玉泉路1号房屋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于张某夫妇,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006年至2014年期间,李某同林徵明夫妇、林探微(林徵明的姐姐)及当时的杭州房管部门打了3场官司,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夫妇与林徵明夫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015年11月,张某夫妇起诉至西湖法院,要求李某立即腾退房屋,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腾退玉泉路1号房屋,赔偿张某夫妇2010年7月29日至2015年11月10日期间的损失30万元。
2017年12月,张某夫妇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湖法院于2018年1月强制执行到30万元并支付给张某夫妇,并在2018年7月对其进行了强制腾退。
自此,这座老宅终于安静下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座老宅在2008年即已被鉴定为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这套房原先的恩怨纠纷,如今俱成过眼烟云。
据仲向平考证,玉泉路1号并不是蔡元培故居,是其女儿女婿的旧居。房子也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而是一幢“历史建筑”。
“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分属两个不同的级别。”仲向平说,保护建筑的级别,自上而下分为全国文保、浙江省文保、杭州市文保、杭州市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属于私人产物,只要有正规的产权证,是可以买卖的,并且其所有者应尽到保护义务。比如,需要修缮或改变使用用途时,要上报房管局、历保办等多个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动工。
玉泉路1号作为危房,是不能居住的,那么原拆原建或者今后的改造、装修,需在产权证规定范围内,不扩大面积,并保持原先的层高,风格尽量保持中式或者新中式。
仲向平认为,这套宅子“文化历史价值很高”,充满着故事,关于旧居主人蔡威廉夫妇、蔡元培,还有蔡元培的孙辈,故事一天一夜都说不完,都能写成一本书。“这处旧宅,和几个月前拍卖的西湖边长生路徐青甫故居一样,可以说,其后续的价值还远远没被发掘”。
“其实,蔡元培在大陆的故居有好几处。”仲向平说。
如何定义名人故居?确定名人居住过一段时间,即可认定。
仲向平介绍,绍兴市区萧山街笔飞弄13号的蔡元培故居,是我国目前唯一专门介绍蔡元培生平事迹的名人纪念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东城区东堂子胡同75号,则是蔡元培1917年至1923年任北大校长期间租住过的,亦被命名为“蔡元培故居”。
上海市华山路303弄16号的三层住宅,蔡元培租住过,现也认定为“蔡元培故居”,是上海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除此之外,杭州北山街上的春润庐,历史上,蔡元培也居住过。春润庐目前被认定为历史建筑。
仲向平表示,蔡元培的人生经历丰富,涉及地域较多,曾居住过的居所还不止这些。
而玉泉路1号,经历了近百年的风雨洗礼和恩怨纠缠,我们也期待着,它能觅得下一位有缘人,能得到妥善保护,再度绽放光彩。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