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救火英雄 一网民被判公开道歉
南方法治报 2019-11-02 07:08

10月30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广东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宣判:侮辱救火英雄的曾某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发布赔礼道歉公告,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今年3月31日,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人员在四川凉山木里县森林火灾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4月2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政府批准该30名英勇牺牲的同志为烈士。当晚,曾某某在群友共500人的微信群“打边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救火英雄的不当言论,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群友报案,4月4日曾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中山市检察院于4月28日在《检察日报》刊登公告,催促30名烈士的近亲属就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直至公告期满,该院未收到相关主体提起诉讼的反馈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中山市检察院遂于7月23日向中山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曾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中山中院审理后认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受国家所褒扬,承载着民族的共同记忆和共同情感,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依法受法律保护。曾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侮辱性不实言论,对英雄烈士的精神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其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宋霞

相关阅读
离职员工伪造讨薪群聊天截图发朋友圈 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公司50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04
微信群诋毁侮辱袁隆平被判刑,最高法:英雄荣光不容亵渎
澎湃新闻 2022-12-08
辽宁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宣判:被告被判公开道歉
央视新闻 2021-09-18
一网民在群聊中辱骂烈士、侮辱烈士遗孀 北京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
平安北京 2021-04-02
北京警方:一网民去年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言论,对其开展追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15
行政拘留!贵阳一网民发表侮辱戍边英雄言论被罚
天眼新闻 2021-02-22
Qnews|广东茂名一网民侮辱戍边英雄 被警方刑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2-22
为发泄不满QQ群内侮辱凉山救火烈士 男子被判管制8个月赔礼道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3-1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