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6瓶小磨油里,有5瓶是过期的,我这‘中奖’率也太高了吧!”9月19日上午,郑州市民赵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9月18日晚,她和哥哥在郑州卜蜂莲花超市购物后,无意中发现买的6瓶小磨油里,有5瓶是过期的。然而,当他们与超市沟通时,超市提供的矿泉水也是过期的,他们想协商解决,却又被超市怀疑“讹诈”……
9月19日上午11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郑州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卜蜂莲花超市门前,见到了市民赵女士。据赵女士说,9月18日晚上8点半左右,她和哥哥一起来此处卜蜂莲花超市购物,看到该超市货架上的特价小磨油非常划算,就买了6瓶。可当他们结完账到超市楼下吃饭时,装小磨油的塑料袋突然破了,她无意中看到小磨油瓶上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不对,结果比对,有5瓶已经过期了十多天。
“6瓶有5瓶过期,我也太倒霉了吧!瓶上生产日期是2018年3月4日,保质期是18个月,也就是2019年9月4日过期,我们买的时候是9月18日,已经过期了14天!”赵女士说,她和哥哥发现问题后,就去超市服务台,希望沟通一下解决此事。
“原本,我们只是想把过期的小磨油换一下,结果我们等了两个多小时,来的超市人员先是不承认,最后他们店长承认了是他们的问题,但到晚上11点半,还是没有结果!更可笑的是,他们给我们的矿泉水也是过期的。”赵女士说。
在赵女士所提供的购物小票和小磨油瓶上,以及她所拍摄的视频中,记者看到,购物小票结账时间为9月18日晚上9点56分,小票上除了一些礼品和零食外,分别打印有6瓶小磨油商品名称,其单价为22.9元,总共消费金额为756.4元。小磨油瓶上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3月4日,保质期是18个月。视频中,赵女士返回超市查看时,有两瓶小磨油的生产日期同样为2018年3月4日。
上午11时25分,记者与赵女士一同来到卜蜂莲花超市服务台前,通过与服务台内一名女工作人员沟通。十多分钟后,一名姓王的值班经理赶来,但其表示对9月18日晚上发生的事并不了解,需要核实一下是否他们所销售的产品,并将赵女士购买的小磨油拍照后离开。
几分钟后,离开的王值班经理与一位姓丁的店长、一位姓胡的超市负责人赶来。据赵女士说,三人中姓丁的店长是9月18日晚上11点,最后赶来协调解决问题的店长。
据现场姓胡的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18日晚上,赵女士和其哥哥与他们店长协商时,曾索要过高额赔偿。且他们超市之前曾发生过有人故意买过期产品,讹诈他们。他并不确定赵女士是有此目的,但他们仍需要核实货源,看一下商品上的条目和进货记录。最后,该胡姓负责人又安排丁姓店长去核实进货记录。
“这话里话外都透着我想讹诈他们,刚开始我真没打算要赔偿,一个道歉就行,难道卜蜂莲花超市把顾客都当成讹诈‘嫌犯’吗?”赵女士说,从见到超市负责人和店长,她没有感受到对方的一丝歉意,反而对方还一直解释有人曾以过期产品讹诈,让她觉得对方这是带着“有色”眼光对待顾客。
其间,对于赵女士提出,18日晚上协商时,超市方提供的矿泉水也是过期产品,姓胡的负责人则表示,服务台的矿泉水是员工自己购买放在服务台的,并不是他们的商品。
监控证真假,超市道歉并赔偿损失
中午12时30分许,前去核实进货记录的丁姓店长仍未回来,赵女士便提出能否查询一下监控。然而,现场姓胡的负责人又表示,他们还曾发现有人故意夹带过期商品摆放在货架上,进行讹诈。此话一出,引得赵女士更为不满。
随后,经过再次沟通,该姓胡的负责人同意带着记者与赵女士查询监控。在该超市监控室内,监控画面中显示,赵女士与其哥哥在结账时并未穿着可以夹带商品的外套,赵女士的随身包也放在购物车内,且其大小也并非能装下6瓶小磨油。同时,在结账过程的监控画面中,赵女士的哥哥曾连续多次向收银员递交与小磨油瓶大小的商品进行结账。而且,赵女士在过安检器时,安检器曾发出响声,赵女士回头向收银员询问,并得到其允许才离开。
在看完监控后,姓胡的负责人接到一个电话离开了监控室。约一两分钟,当该名胡姓负责人再次出现时,就主动向赵女士道歉,并承诺做出赔偿。至于,姓胡的负责人是否已经核实到过期小磨油属于他们,其并没有明确表示。
最后,卜蜂莲花超市姓胡的负责人与赵女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