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有42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这样重大的评选,都经过了哪些程序?将授予哪些种类名称?一起来了解一下。
颁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
这次授予工作的法律程序安排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并签署国家主席令。
评选坚持最高标准和功绩导向
2019年1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提名评选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各地区各部门报送提名人选后,由相关单位承担归口评审任务。各归口评审单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工作小组评议、听取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党组会(党委会)会议研究等方式,对本领域初步建议人选进行了严格评审,确定了人选排序
8月上中旬,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8月23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8月27日至9月2日,进行全国公示,建议人选得到全社会广泛和高度认可。
将颁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
央视记者 吴玮:此次颁授共分为“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其中,“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同属于国家勋章。此前,“友谊勋章”曾分别颁授给俄罗斯总统普京和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各领域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此次开展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活动,将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具有创制性,是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实践。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