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钱利益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 西安一涉黑组织受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6-01 10:15

据西安市检察院消息,2019年5月31日,莲湖区检察院对马某某等2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保护伞”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2008年以来,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被告人马某某利用其担任西安市高陵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笼络村委会干部数人,用金钱利益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刘某某、尤某某为其充当“保护伞”,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多人为其效力服务,操控该村所有征地、租地建设项目,骗取租地补偿款,虚构建设项目贪污公款,组织人员非法挖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垄断村域经济,称霸一方,给村民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莲湖区检察院对马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其他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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