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小区内种660株罂粟:想留下来炖肉用的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4-25 13:02

今年55岁的宁某因在丰台某小区绿地内种植660株罂粟,并持有3颗罂粟种子被公诉。

4月25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宁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称“知道是罂粟后也害怕,但没舍得铲,想等熟了炖肉吃,现在后悔死了。”

事发|种600余株罂粟遭举报 被当场拔除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派出所的民警接群众举报,在丰台区某小区内,有居民在楼旁的空地上种起了罂粟。

民警侦查后发现,这是一座老旧小区,居民在自家门前圈地,种些蔬菜、花草之类的情况都比较常见。

然而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唯独经过举报的这块地周围,被铁栅栏围着,架起葡萄藤,外面还包裹着一层黑棚布、挂着锁,隔着栅栏都能看到里面一片茂盛,但不知道种的是什么。

民警深入观察,发现里面大概4-5平米的范围内,种植着一大片疑似罂粟的粉红色植物,通过仔细辨认,确定是罂粟花后,民警当场将植物的主人宁某控制,并进入围栏。

经现场粗略计算,宁某在楼旁的空地上共种植了610余株罂粟。

民警当即决定将植物予以拔除、销毁,并告知其擅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已构成刑事案件,故随后以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为由将宁某刑拘。

庭审|得知是罂粟没舍得铲 想留下炖肉

4月25日上午,宁某在北京市丰台法院接受审判。

检方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宁某在丰台区某小区北侧一处5米长,1.5米宽的绿地内,种植疑似罂粟660株,并持有疑似罂粟种子3枚。

经鉴定,从起获的疑似毒品植物和疑似毒品种子中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和那可汀,送检的未知植物材料均为罂粟。

检方认为,宁某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宁某表示认罪悔罪,但称自己起初并不知道是罂粟,种子是妻子在一次捡废品时拾回来的。

“2017年7、8月份,我媳妇在捡的纸箱里看到了一个罐子,里面有4包深棕色的花籽,我就碾碎了一颗种下了。”他表示自己平时就喜欢种花,还特意用捡来的铁丝网围出了一片种花的地方,罂粟就种在那里面。“这些花刚刚冒出嫩芽天就冷了,我怕冻死,就用捡来的塑料布和棉被盖了上去。”

宁某说,一个冬天过去了,他掀开棉被浇了两次水,花就活了,但不知道叫什么名,只是看着好看。“之后一个老太太告诉我这是‘大烟花’,她们老家用它炖肉,能提味。”宁某称,知道是罂粟后自己心里有些害怕,但又舍不得铲掉。

想着等过一阵子熟了割下一些炖肉提提味。“谁知道第二天就被抓了。”庭上宁某反复说着“后悔死了。”

检方认为,罂粟是大烟及海洛因生产的原植物,在现实中吸食者危害巨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因此禁止种植。宁某犯罪事实清楚,但鉴于其在被举报后到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种植罂粟目的不是用于吸食和销售,故建议判处宁某有期徒刑一至两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当庭判处宁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宁某当庭决定不上诉。

提醒|盲目食用罂粟 对身体有害

北京中医医院吴义春医生表示罂粟属于毒麻管制药 需要专业医师指导使用,不能非法使用。罂粟提取的汁液,可以用来制作鸦片、吗啡、海洛因等一些毒品,食用也会使人产生依赖成瘾性。

北青报记者也曾报道过不法商家为了能留住“回头客”,在炸鸡、调料、火锅和麻辣烫等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的事件。中医古方“九仙散”用于治疗肺虚久咳,里面有罂粟壳,但是一定需要在专业中医师的指导下掌握严格的适应症,并且需要中病即止,不可过服。

据了解,罂粟中富含30多种生物碱,长时间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出现身体发冷、出虚汗,身体乏力等症状,严重的时候,会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一定的损伤,影响到内分泌失调。一些人在食用罂粟后甚至会出现幻觉、兴奋,让人产生一种依赖感,食用的量要是过多,还会造成中毒。

解读|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涉罪

法官助理杨堃表示,罂粟、大麻等植物作为提取毒品的原植物,属于严禁种植的范围。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凡是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大麻5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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