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烧豌豆秆致33公顷山林被烧 被判三年六个月
央视新闻
2024-01-05 15:29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卢某某因犯失火罪造成“4·11”森林火灾,被江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23年4月11日14时30分许,卢某某在自家田地内焚烧豌豆秆。火未熄灭的情况下,卢某某离开。现场飞火将附近的干草等可燃物点燃,火势迅速向山间蔓延,造成江川区和红塔区大量林木被烧毁。经过多方努力,明火于4月15日21时55分被扑灭。山火过火面积达33公顷。2023年12月6日,卢某某因犯失火罪,被江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量刑标准:
放火罪: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有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森林消防部门提示,进入林区牧区,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规定,野外不要吸烟、不生火做饭、不烧荒、不上坟烧纸,发现火情火险及时拨打12119报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文/记者 赵雨彤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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