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司法服务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18 07:40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的最前沿,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具有贴近群众生活、靠近矛盾最前端等地缘优势,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调处基层社会矛盾、服务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天然承担起化解纠纷、联系群众的使命。

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的第一线,首要职能就是审判,同时还应涵盖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示范调解等多项功能。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复杂多样,法律关系复杂,对法庭干警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了解辖区的历史、政策、风俗习惯等,只有这样才能把案子审得明白、判得清楚,并让群众信服。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下,人民法庭还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多元司法服务。包括针对辖区不同群体,进行针对性普法宣讲,通过丰富多元的普法形式,讲好法治故事;进校园向未成年宣讲未成年保护法律和案例,向校园暴力说“不”,守护未成年成长健康;进养老院向老年人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和案例,守护夕阳红;进社区宣讲反诈骗知识,守护群众的钱袋子,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等。

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下沉审判力量,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群众作用。针对辖区高发类型化纠纷,应选取典型案例,以“示范法庭”为引领,将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针对工作不便、距离较远等群体,采用“线上庭审+灵活时间”的方式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有效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提高解决基层纠纷的实效性。

加强基层社会的源头治理,应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需要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框架,加强对前端风险的研判,事先谋划纠纷解决办法,联合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纠纷解决前端,人民法庭应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善于讲群众语言,拉进与群众的距离,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在尊重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联系基层组织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不只化解纠纷还化解心结。以化解矛盾为中心,适法更讲温情,充分考虑群众司法需求,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使纠纷主体明晰法律上的权责关系,为达成和解或调解后解决争端创造条件。

新时代人民群众各种新需求引发的新纠纷,需要法院及时作出公正判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当矛盾纠纷已经激化到非诉机制无力解决的状态时,人民法庭需要运用审判权,通过正当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权威判决。将司法行为最大程度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输出“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裁判文书要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述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在法治教育方式上,对于赡养抚养类案件,侧重从尊老爱幼、父慈子孝说理;对于合同债务类纠纷,侧重从诚实守信、平等交易说理;对于相邻关系等纠纷,侧重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以和为贵说理。在证据分析、法律适用、案件定性和责任承担的论证过程中予以充分阐述,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裁判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起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和春风化雨般的教化引导作用。

文/张燕玲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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