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今年已设立40年。这一天,是22岁的女孩小兰(化名)清空所有网络平台上的个人账户、放弃自己在网络上行动自由的第115天。95天前,小兰因不堪忍受来自一个陌生男人的网络滋扰,不得不自我封号和清空账号,回到距武汉1400公里的老家。
在刑法学和信息网络犯罪领域颇有研究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敬力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兰的情况是个人对个人利用网络实施的滋扰,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到她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没办法归类为现实社会中的性骚扰、寻衅滋事,而是一种个人对个人实施的网络暴力。”
遭网暴女孩:天天做噩梦
去年11月的一天,一个陌生男人添加小兰微信希望加她为好友,自述想跟小兰交流日语学习。小兰是法律专业大四学生,刚刚考过日语N2,热心快肠的她通过了对方的请求。
第一天对方提的确实是单纯日语学习的问题,小兰把自己日语考级的全部经验告诉了他,还给他推荐了教材供他选择。这个男人当即把小兰推荐的教材尽数下单,小兰很是诧异,出于助人为乐心理,小兰决定把自己用过的教材寄给他,这样可以节约两三百块钱。邮寄时,小兰按要求在邮寄单上留下了自己真实的电话和住址。
第二天,对方的问题就超出了日语学习的范围了,他开始询问小兰的专业、爱好、年龄等个人信息,在小兰明确拒绝后仍然不停滋扰。第三天,小兰将他拉黑。添加对方为好友仅3天,两人共说了不到30句话,小兰对他一无所知,只是通过账号IP地址知道对方来自江苏。
这还没有完,微信被拉黑后,这个人仅凭小兰的微信号,一夜之间关注了小兰的所有社交账号,甚至连她在2017年注册、5年没有更新的社交账号也被这个人挖出来关注,给她发私信继续纠缠。
“我有被视奸的感觉,甚至多年前的东西都被翻出来看,感觉实在很恶心。”伴随着互联网长大的小兰,喜欢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爱好——绘画、游戏、电影、音乐等等,有时是自己画的画,有时是写的影评文章,有时是自己唱的一首歌,同时她也喜欢做“搬运”和二次创作。她在平台上结交了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好友,其中一个平台上的账号粉丝有1000余人,另一个平台上的账号粉丝有300多人。“我不是为了牟利,纯属是展示自己,与正常的有相同爱好的人做些正常的交流。我跟他们在一起也很开心。”小兰说,“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不可能有这么多。”
“我并不是明星偶像,不希望被人扒。更何况扒我的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十分瘆人。”小兰在自己的平台账号上也把这个人拉黑了。
拉黑的第二天晚上,小兰发现这个人居然注册了一个小号又来关注她的微博,这次对方伪装成是一个爱好画画的女孩子来接近她。
小兰感到害怕。她第一时间想到报警。但学法律的她很快就明白,仅凭这些即使报警,对那个人也不构成起码的治安处罚。她问计于网络,发现不少女孩有过她这样的经历,大家的建议是“忍着,假装不知道”,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对付”。于是,她将自己的5个平台的账号进行了处理:1个注销,4个清空了所有内容,关闭了私信功能,也不再在平台发布自己创作的画和文章。随着教材的寄到,对方知道了小兰的电话号码和学校地址,又打电话、发短信滋扰。
那些天,小兰天天做噩梦。第二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这些被清空的每个账号有没有被可疑人的关注,第二件事就是再重新把所有账号清空一遍,一切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都清理掉。她也害怕对方循着邮寄教材的地址找到学校来。于是逃回老家。她说:“幸亏我大四了,可以回老家实习。”
“我不社恐,我很爱分享,却被逼得要舍弃自己因为创作吸引来的一些单纯欣赏我作品的粉丝,我很难受,也觉得很不公平。”作为被网暴者,小兰在网络上展示自己并结交好友的自由被剥夺,她期盼着冷处理后对方不再滋扰她。到底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却是个未知数。
网络空间:随口一说的语言能“杀”人
28岁的小萌也有一次被莫名其妙网暴的经历,跟小兰一对一的网暴不同,她遭到的多是来自语言的攻击。
喜欢收藏手串的小萌有一天在某平台上晒了晒自己的手串,留言说自己很喜欢这些手串,打算留着将来当嫁妆。很快这个分享就火了。“他们有的骂我穷,‘你知不知道嫁妆是什么啊?这也能做嫁妆?穷吧!’还有的人攻击我炫富,‘能买这些手串就了不起啊?’完全是两个极端。”小萌火速删除了自己的分享。
“在朋友圈打造人设,在微博骂骂咧咧,在小红书种草,在头条看资讯,有问题上知乎。”武汉一个年轻人这样告诉记者自己为什么要注册这些平台的账号。
不同的平台满足了网民的不同需求,构建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虚拟社会。活跃在虚拟社会的人都是网友,他们可能通过跟评、弹幕、私信的方式,参与甚至影响他人生活,网络暴力随之伴生。
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中这样定义网络暴力:网络暴力针对个人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秩序。
虚拟的网络世界给网民充分输出自己思想、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排除恶意的网暴行为,一些跟风者通过私信、弹幕和跟评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无意中成为施暴者。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是,他们跟风时并不认识也不了解被网暴者,更不知道被网暴者真实经历过什么。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随口一说的语言也能“杀”人。而当随意地去跟评他人时,评论者无法做到客观、全面,他们因为不了解当事人,不了解真相,也因为自己的认知和性格特征,甚至是当时的情绪,决定了他们的评论带着强烈的主观意识。
武汉大学法学院敬力嘉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现实世界里,侮辱诽谤滋扰他人的,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目前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躲在键盘后,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的人,或者用语言攻击他人的人,很难受到法律制裁。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输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只需敲敲键盘,门槛很低,但网络与生俱来的聚合和放大功能,却要求每一个网民在敲击键盘时,需要更多思考,更加谨慎。虚拟的网络空间对网民的素质和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需要像现实世界一样,需要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网民在虚拟网络空间的行为。
专家:仅靠删帖封号不能治理网暴
今年3月6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多家网站平台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和网暴治理情况》披露,在中央网信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下发后,抖音、微博、快手、知乎、小红书、哔哩哔哩、百度等平台都发布了防网暴功能指南,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
敬力嘉副教授在一项研究中进行相关检索时发现,2014至2021年我国共判决557件涉及网络暴力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从数量上来看,平台一周清理的涉网暴信息和处置的账号,与2014年至2021年被法律处理的涉嫌网暴的人,数量悬殊。
“网络暴力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种信息的制造和发布,平台在网络空间信息流动的规制中占据着非常有利的地位。”敬力嘉副教授注意到,目前我国网络治理主要还是依赖平台的技术治理。平台治理网暴的手段包括删帖、封账号、禁言、屏蔽,现在又增加了可以给相关用户发布预警的功能。
“平台其实是很强势的。”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可以直接对账号进行禁言、删帖、封号等操作,技术赋予了平台治理网络空间中涉网暴信息的制造和流动的便捷。
值得反思的是,《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将涉网暴信息分为“违法信息”和“不友善信息”。违法信息相对明晰,“不友善信息”却并无法律规范进行明确规定,内容模糊。
“不能把对网络暴力治理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平台上,平台治理的只能是账号,治理不了实施网暴的行为人。”敬力嘉副教授明确指出,目前一些涉网暴案件对行为人判决过轻或者无法从法律上处置行为人,根本原因在于对账号信息的技术治理和对于具体实施网暴行为人的法律治理没有很好衔接起来。
滋扰小兰的那个男子,在小兰拉黑了他后换个小号又扑了上来,逼迫小兰最后不得不放弃在平台自由活动的权力;小萌在晒出手串而被来自两个观点相反人群攻击的时候,她只有自己删帖以求清静。
敬力嘉副教授指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不是相互割裂的“双层社会”。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延伸和扩展,网络空间治理的根仍然在现实社会。“仅仅依靠删帖封号不能治理网暴。”敬力嘉副教授说,打通从治理涉网暴账号到治理网暴行为人的“最后一公里”已刻不容缓。
文/田巧萍 翟晗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