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浅谈唐代宫廷假发的来源
文史知识 2022-01-28 08:00

《诗经·鄘风·君子偕老》:“鬒发如云,不屑髢也”,综合《康熙字典》的各种注解,“鬒”可释为“黑而稠密”,而“髢”则为“假发”。则此句话的含义为:“拥有一头浓密亮泽的头发,根本不屑于佩戴假发。”这或许是我国先民使用假发的最早记录了。此外,《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有“昔有仍氏生女,鬒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的记载。这说明,头发的黑、稠与否,在古代审美意识中,是判断女子美貌的一项重要标准。正是在这种审美标准下,佩戴假发在我国古代才得以大行其道,史不绝书。

假发的出现,是和周代以降我国妇女发式皆追求高髻形式有关。春秋时期的鲁哀公见到别人妻子的发美,就命人剪下来,为自己的夫人吕姜做成假发,史称“吕姜髢”。这说明至少在春秋时期假发已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同的装饰。经历了战国秦汉数百年的种种变化,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追求发髻的高耸美观,假髻被规定为命妇的首饰,进而又由宫廷流传到民间。《文献通考》卷14《王礼九》载:“魏制,贵人、夫人以下,助蚕,皆大手髻”(引自清光绪十一年上海点石斋石印本),大手髻即为假髻。《晋书·五行志上》载:“太元中,公主妇女,必缓鬓倾髻,以为盛饰。用发既多,不可恒戴,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到了北齐,假髻出现了飞、危、邪、偏等特征。《北齐书·幼主纪》载:“妇人剪剔以着假髻,而危邪之状如飞鸟,至于南面,则髻心正西,始自宫内为之,被于四远。”

隋朝享国日短,其社会风俗多因循南北朝之旧,反映在发式上,一般为平顶式,将头发层层堆上,状如帽子。这种发式到了唐代初期已有高耸的趋势,大多成云朵型。唐太宗“贞观之治”医平了隋末农民战争给社会带来的创伤,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繁荣的同时,唐朝妇女也开始逐渐追求更高的发髻,其形式也日益丰富。经过武则天、中宗时代的动荡后,唐皇朝进入“开元盛世”,整个社会陷入一种奢靡的盛世气象中。反映在妇女服饰上,便是贵族命妇“衣锦绣衣,穿重台履,发用当时特有的蓬松义髻,两鬓满著金花细钿”(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沈从文全集》第32卷“物质文化史”,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268页)。关于“蓬松义髻”,《新唐书·五行志一》载:“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杨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显然,“义髻”也就是假发,佩戴假发是为了头上可以装饰更多的首饰,以与服装搭配。由宫廷流行起来的这种时尚,也迅速蔓延到整个帝国。传世的《簪花仕女图》、《捣练图》、《虢国夫人游春图》和敦煌壁画,为我们较好地保留了唐代开元、天宝年间贵妇的形象。

簪花仕女图

《旧唐书·杨贵妃传》载:“玄宗每年十月幸华清宫,国忠姊妹五家扈从,每家为一队,著一色衣,五家合队,照映如百花之焕发,而遗钿坠舄,瑟瑟珠翠,灿烂芳馥于路。”这一记载描述了当时宫廷盛会的景象。可以想见,盛会中林立着多少头戴假发的贵妇!那么这么多的假发来自何方呢,是采自民间还是贡自他方?对此,往者鲜有学者论及,本文即试图探讨这个问题。

《新唐书·地理志》对于唐皇朝各地的物产及贡物的记载,可谓明确、详赡,但独无关于何地贡发的字句。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无法书之于史,一种是更当以别处求之。仔细想来,不存在无法书之于史的问题,因为连某地“贡人”都可以明书,遑论“贡发”乎。翻检史书,笔者注意到“两唐书”均提到了新罗发美的问题,《旧唐书·东夷列传·新罗传》载“妇人发绕头,以彩及珠为饰,发甚长美”;《新唐书·东夷列传·新罗传》则载:“妇长襦,见人必跪,则以手据地为恭。不粉黛,率美发以缭首,以珠彩饰之。”这为解决“贡发”问题提供了线索。

对新罗史事记述最详者首推《三国史记》,该书成于1145年,时值朝鲜半岛王氏高丽王朝仁宗二十三年,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作者为高丽王朝元老重臣金富轼。全书五十卷,是朝鲜半岛上现存历史最早的有关新罗、高句丽、百济的历史著作。由于王氏高丽政权来源于统一新罗,故此书对于新罗记事尤为详赡准确。

根据《三国史记》和中国历代正史记载可知,南北朝期间,百济、新罗、高句丽在朝鲜半岛上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为争夺更多的土地和人口,三方争斗不已,在隋末唐兴之初,新罗在争斗中渐处于相对劣势,转而寻求与中原皇朝建立更密切的联系,以期获助于大国。唐皇朝建立之初,新罗即以朝贡、朝请、派遣宿卫、奉请正朔等形式,与之建立了藩属关系。唐高祖时期,西北的突厥是唐的首要威胁,此时的唐皇朝无力向东经营,因而对于朝鲜半岛争端多是进行口头调节。李靖击灭突厥后,唐太宗开始实质性的向东经营,意图将占据辽东的高句丽变羁縻为郡县,贞观十九年,唐朝第一次征讨高句丽,未竟全功。此后,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伐高句丽凡七次,终于“分高丽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馀户,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置安东督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擢其酋帅有功者为都督、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以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为检校安东都护,总兵两万以镇抚之”(《资治通鉴》卷201《唐纪》17,“高宗总章元年十二月”条)。在灭亡高句丽过程中,应新罗之请,同时也是出于战略的需要,唐皇朝于高宗显庆五年(660)与新罗联手先行灭掉百济,于其地“析置熊津、马韩、东明、金涟、德安五都督府,擢酋渠长治之,命郎将刘仁愿守百济城,左卫郎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新唐书·东夷列传·百济传》)。此后,吐蕃的兴起,使唐皇朝将战略重心再次西移。薛仁贵赴西北作战失利后,唐皇朝更是以西北战局为重,逐渐减弱、放弃了对东北地区的经营,从而在朝鲜半岛上成就了新罗的统一,在中国东北地区有渤海的兴起。对此,陈寅恪先生曾言:“唐代之中国连接新罗,制服百济,藉以攻克高丽,而国力分于西北吐蕃之劲敌,中亦不能自有,转以为新罗强大之资,此实当日所不及料,因为后来数百年世局转捩之枢纽也。”(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195页)新罗先藉唐之力强大,后又乘唐之虚统一朝鲜半岛。在这一过程中,虽然与唐时有龃龉发生,但终唐一世,始终以藩属国自居,朝贡不绝。

唐朝藩属国朝贡场景

根据《三国史记·新罗本纪》的记载,有唐一代,新罗遣使入唐近百次,就内容而言,包括贺正、朝贡、朝请、献方物,求援、请罪、遣宿卫、遣留学生等多种形式,其中,朝贡和献方物所占比例最大。在《三国史记·新罗本纪》中明确提到向唐皇朝进贡头发的记载共有四次,分别为:圣德王二十二年(723,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夏四月,遣使入唐,献果下马一匹,牛黄、人参、美髢、朝霞绸、鱼牙绸、镂鹰铃、海豹皮、金银等。上表曰:‘臣乡居海曲,地处遐陬,元无泉客之珍,本乏宝人之货。敢将方产之物,尘渎天官,驽蹇之才,滓秽龙厩。窃方燕豕,敢类楚鸡。深觉腼颜,弥增战汗。’”圣德王二十九年(730,唐玄宗开元十八年)“春二月,遣王族志满朝唐,献小马五匹,狗一头,金二千两,头发八十两,海豹皮十张。玄宗授志满大仆卿,赐绢一百匹,紫袍、锦细带,仍留宿卫”(金富轼撰、孙文范等校勘《三国史记·新罗本纪·圣德王》)。圣德王三十三年(734,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夏四月,遣大臣金端竭丹入唐贺正,帝宴见于内殿,授卫尉少卿,赐绯襕袍、平漫银带及绢六十匹。先时,遣王侄志廉谢恩,献小马两匹、狗三头、金五百两、银二十两、布六十匹、牛黄二十两、人参二百斤、头发一百两,海豹皮一十六张”(同上)。景文王九年(869,唐懿宗咸通十年)“秋七月,遣王子苏判金胤等入唐谢恩,兼进奉马二匹,麸金一百两,银二百两,牛黄十五两,人参一百斤,大花鱼牙锦一十匹,小花鱼牙锦一十匹,朝霞锦二十匹,四十升白氎布四十匹,三十升纻衫段四十匹,四尺五寸头发百五十两,三尺五寸头发三百两……”(金富轼撰、孙文范等校勘《三国史记·新罗本纪·景明王》)。

从上述记载看,唐玄宗开元期间,新罗贡发三次,除开元十一年那次仅记为“美髢”,也即“上好的假发”外,其他两次均记为头发,且有明确的两数。开元十八年和开元三十三年,新罗两次贡发计180两。按:开元年间,唐玄宗励精图治,一手开创了“开元盛世”,随着蒸蒸日上的国力,整个唐帝国从宫廷开始竞相追求富贵奢靡的生活,贵族妇女们在衣着上追求小袖、长裙、蓬蓬松松的高髻。随着戴假发、梳高髻、插头饰渐为帝国的一种时尚,头发此时成为贡物也在情理之中。天宝初年,杨玉环被册封为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新唐书·五行志一》)可以说,杨贵妃的装饰使佩戴假发之风在唐朝宫廷内更为盛行。虽然在《三国史记》中,自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至唐懿宗咸通十年长达一百三十五年的历史中,未有贡发的明确记载,但此一期间,新罗以贺正、朝贡、献方物的形式,见于该书的入唐次数也有二十次之多。联系到咸通十年新罗入贡的头发已有尺寸方面的规定,大致可以推测,新罗对唐贡发始终未曾中断,而唐宫廷从开元年间盛行起来的佩戴假发之风,也一直延续到了唐末。北宋诗人、散文家曾巩的《假髻行》有云:“东家美人发委地,辛苦朝朝理高髻。西家美人发及肩,买装假髻亦峨然。金钗宝钿围珠翠,眼底何人辨真伪?夭桃花下来春风,假髻女儿归上公。”描写的即是盛唐之后的社会景象。

元和年间(806—820),唐朝流行“时世妆”,白居易在其《时世妆》一诗中描绘道:“时世流行无远近,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妍媸黑白失本态,妆成尽似含悲啼。圆鬟无鬓堆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元和妆梳君记取,髻堆面赭非华风。”其中“圆鬟无鬓”描写的即是借助于假发而成的高髻形态。此外,白居易在其《江南喜逢萧九彻,因话长安旧游,戏赠五十韵》对当时的发式又做了进一步描述:“时世高梳髻,风流淡作妆。戴花红石竹,帔晕紫槟榔。鬓动悬蝉翼,钗垂小凤行。拂胸轻粉絮,暖手小香囊。”可见,元和时期,高髻仍然是流行的时尚。

唐文宗即位后,针对“四方车服僣奢”的现实,诏令天下“妇人裙不过五幅,曳地不过三寸,襦袖不过一尺五寸”(《新唐书·车服志》)。稍做分析可知,和这种宽袍博袖相对应的发式,即是那种可以插满鲜花和金玉珠宝的蓬松的高髻。诏令从侧面表明,佩戴假发之风仍盛行于此时的唐帝国。

唐代妇女假发行状

从新罗一次入贡“四尺五寸头发百五十两,三尺五寸头发三百两”(金富轼撰、孙文范等校勘《三国史记·新罗本纪·景明王》)的记载看,至唐末,佩戴假发之风似乎愈演愈烈。

根据传世唐尺,结合文献记载,研究者一般将唐尺的长度比定在今天的30厘米左右。姑且以30厘米计,则当时的四尺五寸、三尺五寸分别相当于今天的135厘米和105厘米。按人正常一月长发一厘米计,一头105厘米长的头发需要生长九年,而一头135厘米长的头发则需生长十一年。如此质地的头发一次进贡四百馀两,新罗此贡不谓不难,而唐宫之需不谓不多。

仅就《三国史记》所明确记载,新罗即向唐进贡头发630两,则其实际贡发数量应不限于此,据此可以推测,新罗为唐宫假发的重要甚至主要来源。

除新罗之外,黑水靺鞨也曾向唐皇朝进贡假发。《册府元龟》卷971《朝贡四》载:天宝七载三月“黑水靺鞨、黄头室韦、和解室韦、如者室韦、赂丹室韦,并遣使朝贡献金银及六十综布,鱼牙绸、朝霞绸、牛黄、头发、人参”。这条史料提示我们,黑水靺鞨甚至以粟末靺鞨为主体的渤海国,也可能是唐代宫廷用假发的一个来源。虽然找不到渤海直接向唐贡发的记录,但渤海末世贡发于五代后唐之事见载于《册府元龟》卷971《朝贡五》:“(后唐)庄宗三年二月,渤海国王大諲譔遣使裴璆贡人参、松子、昆布、黄明、细布、貂鼠皮被一、褥六、发、靴革、奴子二。”后唐去唐未远,渤海先世或曾贡发于唐也未可知。

我国古籍中也不乏对长发美人的记载,比如陆翙《邺中记》载:“广陵公陈逵妹,颜色甚美,发长七尺,石虎以为夫人。”《南史·张贵妃传》载:“贵妃发长七尺,鬒黑如漆,其光可鉴。特聪慧,有神彩。进止闲华,容色端丽,每瞻视眄睐,光彩溢目,照映左右。尝于阁上靓妆,临于轩槛,宫中遥望,飘若神仙。”上述记载的长发美女,可以说都是贵族,而民间想必也有刻意留长发者。如此推测,在唐代宫廷用假发中,当也应有贡自民间者,只是史籍乏载罢了。

有一点必须提到的是,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一直在历代中原皇朝占据统治地位,统治者一般也都标榜“以孝治天下”。在儒家思想里,头发和孝道是密切相关的,《孝经》开宗明义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头发的“不敢损伤”性,决定了其无法进入正常的交易渠道,这就限制了在中原皇朝内部获取假发的来源。在唐代,擅伤人发更为法律所严惩,《唐律疏议》卷21:“问曰:殴人者,谓以手、足击人。其有撮挽头发或擒其衣领,亦同殴击以否?答曰:条云,斗殴,谓以手足击人,明是虽未损伤,下手即便获罪。至如挽鬓撮发,擒领扼喉,既是伤杀于人,状则不轻于殴,例同殴法,理用无惑。……若破骨及汤火伤人者,徒一年;折二齿、二指以上及髡发者,徒一年半。”“髡截人发者,各徒一年半。其髡发不尽,仍堪为髻者,止当拔发方寸以上,杖八十。若因斗髡发,遂将入己者,依贼盗”(清光绪庚寅刻本)。此外,古代有一种刑法称之为“髡”,所“髡”者,料为人之须发。如此,这种羞辱性的惩罚,客观上似乎能提供部分假发原料,但上层贵族尤其是皇家宫廷,恐怕是很难接受用罪犯之发编制假发的,因而绝不会成为宫廷假发的来源。

作者:祝立业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10年第1期

来源:文史知识

编辑/韩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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