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3时35分,永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报,在封控区第二轮核酸检测中发现1管初筛阳性样本(1:1单管采样)。指挥部立即核实该对象的行动轨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标本进行复核。8时47分,该人员复核结果阳性。该阳性感染者系永康市一凌工贸有限公司员工(位于石柱镇下里溪工业功能分区),现将其流调情况通报如下:
1月1日
白天在公司上班,18:22外出在公司附近散步,19:01回公司,后未再外出。
1月2日
6:52外出在公司附近散步,7:08回公司,后未再外出。
1月3日
7:07外出在公司附近散步,7:18回公司。15:59外出在公司门口散步,16:04回公司。18:21外出在公司附近散步,18:39回公司,后未再外出。
1月4日
9:43在公司旁利博尔大道路边搭乘公交车(浙GG9332)去石柱镇赶集。9:49在石柱卫生院旁公交车站点下车,步行至石柱镇新大街集市,在集市摊位上购买猪肉、豆腐,10:11到民生路,10:17到天鹅路,10:58沿330国道往下里溪方向,11:02在妙端村大润玛特超市门口乘坐公交车(浙GG9325),11:06在下里溪工业功能分区公交车站下车,后步行回公司。16:37到百福临大道微鲜生超市购买馒头,16:44回公司。18:39外出在公司附近散步,19:02回公司,后未再外出。
1月5日
9:00从公司出发,步行沿利博尔大道-新安大道,穿过下里溪工业功能分区附近废弃铁路,在铁路旁菜地干活,11:00步行回公司,后未再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感染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区)、村(社区)、单位或永康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79-87183991)报告,主动及时前往永康市会展中心方舱核酸采样站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