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原局长李宗冀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曾某、吴某等人所送人民币、美元、欧元以及房屋装修改造利益,共计折合人民币284万余元。12月1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李宗冀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李宗冀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曾被通报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
今年55岁的李宗冀是四川双流人,在职大学学历。2003年,李宗冀任民航西南空管局局长,2006年上调至民航总局空管局担任副局长,2008年年末又重回民航西南空管局担任局长。2016年7月,李宗冀任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主任,2019年2月起任民航局第二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正司局级)。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曾发布通报称,经查,李宗冀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借公务之机旅游,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违规收受购物卡和贵重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工作调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到民航企业工作打招呼,并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担任民航西南空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机场保障容量提升、包机业务航班时刻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受贿284万 帮亲戚谋取利益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宗冀利用其先后担任民航西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曾某、吴某等人所送人民币、美元、欧元以及房屋装修改造利益,共计折合人民币284.23372万元。
判决书显示,李宗冀的受贿事实共有6起。其中向他行贿金额最多的是亲戚曾某。
法院查明,李宗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曾某挂靠的公司承揽成都双流机场雷达站、云南昭通雷达站等工程谋取利益,2004年至2016年,先后38次共计收受曾某所送人民币222.96万元、美元2万元,接受两套房屋改造,经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改造价值22.000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57.8632万元。
曾某称,他给李宗冀送钱时,基本是把钱给李宗冀的妻子,但这些钱实际是送给李宗冀的。他通过和李宗冀聚会的方式认识了很多民航西南空管局的领导,他们也都知道了他和李宗冀的亲戚关系,在一些工程项目上,李宗冀也亲自出面为其给相关人员打招呼,要求他们关照。他在西南空管局做的所有大项目上受到关照,这些人也都是看在他是李宗冀亲戚面子上。他投标的工程都能顺利中标,实施过程中他们也没有为难他,这些都和李宗冀的关照分不开。
李宗冀则称, 虽然曾某给他送的钱有时候都是妻子王某经手,但曾某实际上是基于想在西南空管局承揽相关工程项目中得到关照才送的钱,这些钱实际都是送给他的。通过他的介绍曾某认识了西南空管局一些领导,让他们知道了他与曾某之间的亲戚关系,后曾某顺利承建了很多工程项目。特别是在2003年他回成都任西南空管局局长之后,曾某主动找到他,向他表达了想参加西南空管局工程项目建设的意愿。虽然他没有亲自参与曾某承建的每一个工程项目,但是曾某在西南空管局承建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他的影响力存在并让曾某得到了关照。
认罪悔罪 一审获刑5年6个月
庭审中,李宗冀对起诉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罪悔罪,请求法庭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对其从轻处罚。他的辩护人表示,李宗冀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积极全额退赃的情节,且主动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王某代收贿赂款项均予以认可,对“定案证据的收集有重要的作用”。
法院认为,李宗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84.2337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李宗冀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
法院最终以李宗冀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房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