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被“敲诈”5000元
南国今报 2019-11-08 08:45

一男子开无牌三轮车,趁着夜色到偏僻的地方乱倒垃圾,被附近村民发现并制止。面对村民提出的5000元“和解”条件,他无法接受,选择了报警。警方为其“解围”后,11月5日,当事人接受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理,为自己乱倒垃圾的行为埋单200元。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在育才路小学附近的一个工地务工。10月31日晚7时许,他接到工地领导指令,称第二天有上级来检查,要求他连夜把工地上的垃圾清理干净。于是,李某用一辆无牌照三轮车将工地上的彩条布、塑料薄膜等垃圾,拉到磨太路基隆村16号涵洞倾倒。

没想到,垃圾还没倒完就被附近的村民发现并制止。村民要求李某给5000元“和解费”,否则就要扣下其三轮车,每天收50元保管费。李某与对方协商,希望能少一点。但村民没有“妥协”。

倒这点垃圾要5000元,且垃圾都还没有倒完。李某感觉被“敲诈”了,没有答应村民的条件,选择拨打110报警。

民警赶到后对双方进行协调。最后,双方均同意交由城管部门处理。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中队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暂扣了李某的三轮车。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依据相关规定,城管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200元处理。

11月5日,李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了200元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基隆村附近的14、16号涵洞及周边路段,地处偏僻,常有车主偷偷到那里倾倒建筑垃圾,村民对此行为十分反感,城管执法人员也加强了巡查力度,希望车主不要随意到那里或其他地方倾倒垃圾。市民发现类似现象,可拨打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投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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