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遛狗栓绳成为自觉的习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08 07:50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万元。这个案例对叶某和其他爱狗养狗之人来说是一个深刻的警示。

在公共场所遛狗,就得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既要按规定给狗拴绳,又要及时清理狗的粪便,否则,不但带来重大安全隐患,还破坏环境卫生。

令人胆战心惊的不止是大型犬,有的小型犬有时也会发飙伤人,不是窜到面前连蹦带跳就是围着狂叫,摆出准备发动进攻的姿态,让人进退两难。在一些公共场所,笔者就经常被突然窜来的犬只吓一跳。

不论养狗还是遛狗,公民都应该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遵纪守法、恪守公德,到公共场所遛狗一定要自觉拴狗绳并及时清理粪便,千万不能给社会添乱给他人添堵。

文/上坡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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