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琐记》开篇先记了一件不太适合放进招生手册的小事:哈佛大学学生精神失常率曾高居全美之冠;期末时,学生到附近商店买酒,还得说明那是拿来煮菜,免得老板误会他们酗酒。这样的起笔很诚实。哈佛的光环刚一出现,就被考试季的疲惫、寒冷和一点尴尬压低了。也正因为压低了,后面那些教授、课堂、书店和广场,才得以保有人间的温度。
那是哈佛群星闪耀的年代
《哈佛琐记》好在这个“琐”字。黄进兴(笔名吴咏慧)很少急着替哈佛立传,他清点的是旧日学生书包里的东西:早餐杂粮(cereal)、课程表、木栈桥、大学博物馆中心、讲堂里的座位、教授的口头禅、广场上的书店与冰淇淋店。宏大的校史在这些细节里落地,重新生出桌椅、门牌、灰尘和学生赶课时的脚步声。一个时代若只剩下名人录,很快会变成展柜;有了这些琐碎,才像一段有人真实生活过的岁月。
书中动人的一篇,题目就叫《哈佛的一天——知识的拾穗》。一天从早晨开始,杂粮说不上丰盛,却方便;课表翻开,上午下午各有课可听;穿过马路,沿着木栈桥走向哈佛博物馆中心,再从一栋楼赶往另一栋楼。伍德沃德、贝尔、梅伯里·刘易斯,一个个名字依次出现,像旧课表上尚未褪色的墨迹。知识在这里并不总以体系降临,它散在一天里,需要学生弯腰去拾。拾穗这个词用得好:它有谦卑,有耐心,也有一点学生时代才会有的笨拙幸福。
那是哈佛群星闪耀的年代。罗尔斯、诺齐克、普特南、科尔伯格、丹尼尔·贝尔、史华慈、库恩、乔治·斯坦纳,这些名字后来各自进入政治哲学、社会学、科学史、汉学和人文学的书架,在书脊上不曾褪色。把他们排成一行,容易写成学术版的全明星赛。但这本书的可贵之处,恰恰是把他们写回了教室、走廊和校园的天气里。大师先以大活人的样子出现:会迟疑,会健忘,会冷场,会讲得不够精彩,也会在某个瞬间让年轻学生感到,自己正在被比自己更大的东西照亮。
《哲学祭酒》写罗尔斯,尤其耐读。第一天上课,教室挤得水泄不通,后来人数渐渐少下去,只剩真正愿意留下的人。这个细节比任何颂词都好。伟大的思想也要经过试听、退课、疲倦和误解;哪怕最优秀的学生也并非天然懂得珍惜,教授亦不会每一分钟都像启示录。罗尔斯讲课并不炫目,他的吸引力来自一种缓慢,像一个人一边思考,一边小心地把石头推上山坡。课结束时,学生鼓掌,他似乎有些羞赧。《正义论》书脊上那行庄严的字,忽然有了一个白发教授的体温。
史华慈则带着另一种温暖。他被学生称为“但是先生”,这个绰号像是一幅思想肖像。一个总在说“但是”的人,总是会替世界多翻一页,替暂时的结论留下余地。研究中国思想,最怕把复杂经验匆忙间翻译成熟悉的概念;谈东西文明,也怕把差异抹平成了整齐的对照。史华慈的迟疑,是一种学术上的德性。让人看到人文学者的体面并不在于迅速给出判断,而在于愿意背负那些暂时讲不清楚的地带。
黄进兴写史华慈,并没有只写他的学术地位。他写老先生的分神、健忘、口头禅,也写他对中国文化持续而深长的关切。于是,史华慈变得生动,是一个会在课堂里沉入思绪、会在问题前停顿、会用一生对抗简单化理解的人。人文学科的形状,常常就藏在这样厚实的背影里。
没有把哈佛写成乌托邦
另一些碎片来自课堂外。《哈佛的两位莎士比亚》写哈佛广场,妮妮商店、绿屋咖啡店、沃兹沃思书店、史蒂夫冰淇淋店,一个个店名像旧照片里的招牌。学生从地铁出来,买书、看电影、排队吃冰淇淋,在旧书和旧片之间消磨夜晚。教授们在讲台上谈正义、革命、莎士比亚,学生们在广场上谈恋爱、挨冻、花掉身上不多的钱。课堂与广场彼此借光,大学生活也因此有了更完整的气味:旧书的灰尘,电影院门口的灯,冰淇淋店的甜味,冬天里从一间教室走向另一间教室时的冷风。
这本书没有把哈佛写成乌托邦。法学院那篇《没有爱的“爱的故事”》,拆掉了电影《爱的故事》里留下的浪漫滤镜;商学院到了《资本主义训练营》里,则显出案例教学、竞争逻辑与精英训练的冷酷。黄进兴珍惜哈佛,也看得见它的压力、傲慢和制度性的粗粝。正因为有这些粗粝,书里的怀旧才可信。它怀念的并非一个越擦越亮的黄金时代,而是一种切实存在过的求学生活。
今天再读《哈佛琐记》,很难不想到近来常说的黄金年代之美。那句话听上去像在怀念商场的节日、宽松的预算,其实在其中一个角落:也有人在怀念人文学科曾拥有的繁荣,怀念知识生活的体面。一个人去听罗尔斯、史华慈、贝尔、库恩、斯坦纳,不一定马上得到职业收益,但他不会觉得自己在做一件荒唐事。
这种体面并不等同于富足。诚然富足可以买来漂亮校舍、图书馆和奖学金,而精神上的体面却需要社会愿意给迟疑留出时间,给无用留出位置,给年轻人一段尚未完全交给履历表保管的岁月。书里的哈佛令人心动,正在于它让人目睹了这种岁月:早晨用杂粮果腹,沿着木栈桥赶去听课;被贝尔洪亮的声音震住,在史华慈一声“但是”里学会放慢判断;从书店抱回几本书,再去冰淇淋店排队,把一个白天所得的知识,慢慢消化成自己的困惑。
学问仍保留着某种可触摸的形态
到了AI时代,知识重新变得充裕,甚至过分充裕;学人的形象反而变得模糊。解释、摘要、书单、观点和结论,都能在几秒钟内抵达。偏偏越来越少遇见一个具体的人:他说话有口音,讲课会冷场,读书有偏见,反复说“但是”,在一个问题上花掉半生。这本书的动人之处就在这里——它保存的不是知识其内容,而是知识曾经依附于人的样子。知识带着人的声音、步态,羞赧、固执或老派的风度,经过一间教室、一个下午、一位讲得未必精彩的教授,抵达一群愿意把时间花在听课上的学生。
活在过去又有什么不好呢?这句话若只为旧日的名校镀金,便显得轻佻。黄进兴笔下的过去更像一盏可以重新点燃的灯,照见今天知识生活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地方。过去的哈佛也有焦虑、竞争和功利;学生会精神紧绷,教授会令人失望,课堂也会草草散场。可在那里,学问仍保留着某种可触摸的形态。它可以是课程表、讨论会、旧书店,也可以是一个年轻人课后走出教室时,脑中仍未停止的回声。
好的学人故事令人上瘾。我们想听的,其实不只是某位教授写过什么书、提出过什么理论,而是他如何讲课,如何走路,如何在学生面前迟疑,如何在一句看似随意的话里打开另一条路。学问通过书本传下来,也通过人的声音、姿态、坏脾气和幽默感传下来。所谓群星闪耀的时代,更像是许多具体的人在同一段夜色里,用各自有限的生命,把校园照亮了一小片。
每次合上《哈佛琐记》,最令人惆怅的不是没上过哈佛,而是我们仍然在等待这样的故事。等待有人再写课堂、书店、黄昏、老教授和年轻学生;等待某种学人气息,穿过越来越匆忙的世界,仍然深刻地抵达我们。过去也可以是抵抗贫乏的光,一个人总要在某个地方保存自己的心灵故乡。对黄进兴而言,那个地方叫哈佛;对后来读这本书的人而言,它也许是一张旧课表,一间冬天的教室,一家书店,或者某个永远讲不完的学人故事。
文/许一多
编辑/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