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其中包括某银行诉某科技公司、孙某某、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3年,某科技公司与某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银行向科技公司提供12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年11月6日,双方签订《单位借款凭证(借据)》,科技公司向银行借款600万元,约定了借款利率、到期日等核心条款,两名保证人就案涉借款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将600万元贷款发放至科技公司账户。后科技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将科技公司及保证人诉至一审法院。
该院经审理判决科技公司偿还银行欠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费,保证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北京金融法院二审全面核查案件背景、精准研判科技公司经营现状,充分考量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现实困境,以及对区域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就业稳定的重要意义,遂引入营商环境工作室解纷机制,由法官与营商环境专家协同发力,为双方量身定制“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的个性化调解方案。双方约定科技公司按约分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根据还款进度依次解封企业相应账户,实现还款履约与企业资金流动性改善的有序衔接。
最终,科技公司按调解协议逐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债权得到稳定保障,企业账户逐步解封后恢复正常资金流转,成功摆脱经营危机,重回发展正轨。
本案中,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全面核查企业经营现状、行业发展前景,精准认定某科技公司具有挽救价值,决定开展司法裁判与企业纾困相结合的调解工作。
依托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联联合设立的营商环境工作室,整合法官专业司法能力与营商环境专家行业研判优势,综合运用“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他救”解纷模式,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调解方案,既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又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