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迷药后联合他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被警方顺藤摸瓜抓获归案……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两名男子冯某和王某均已被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前后,被情感问题困扰又恰逢压力大的男子冯某频频失眠,便想服用安眠药。无论是从网络购物平台搜索还是去药店询问,冯某发现均无法购得严格受管制的精神类药物,必须到正规医院看病时开具,冯某便想到在境外社交网站“想想办法”。冯某在境外网站搜到一个账号,其主页发布了许多迷药广告和配套的使用教程,便联系卖家购买。
自2020年底起,冯某先后几次从境外网站以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力月西、七氟烷、三唑仑、唑吡坦等麻醉精神类药品。2023年4月初,冯某通过网络群聊联系到男子王某,二人在不久后合谋实施犯罪行为。
2021年6月,出售迷药给冯某的卖家郑某被江苏省公安机关抓获。据了解,郑某自2016年起帮其在德国生活的表姐龙某经营着几家网店,表面上销售的是德国日化保健品和OTC药品(非处方药),实则许多都是国家管制的精神类处方药,如溴替、力月西、七氟烷、三唑仑、唑吡坦等药品。龙某按客户需求接单代购药品后将其从德国快递运输至国内,郑某则负责在国内接单、折算价格、做账、邮寄出货等事务,通过口令红包收取毒资,再将管制类精神药品邮寄给冯某等人。
公安机关通过进出货订单列表顺藤摸瓜查处了大批购买并使用迷药的嫌疑人,其中发现冯某购买迷药的线索后立即移送至北京并督促其尽快投案。2023年5月,冯某前往警方处自首。通过对冯某手机聊天记录的审查发现,冯某与王某共谋使用麻醉药品迷奸他人。2024年11月,王某被警方抓获。
受理案件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景山区检察院”)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取证情况,特别是在案件发生时间距今较久、未起获毒品实物难以鉴定被害人当时服食的具体成分且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特别是调取载有双方沟通迷奸过程的聊天记录、冯某购买毒品的寄递材料等证据,构建严密证据链条,确保指控证明犯罪有力。
批准逮捕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冯某的手机进行电子数据恢复及提取,明确冯某明知该物品系国家管控的麻精药品情况下仍予以购买,主观上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同时调取预订民宿记录、冯王二人聊天记录,详尽询问被害人,并有针对性地对二被告人进行讯问,进一步巩固了冯、王二人共同协商使用药品,使被害人陷入无意识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相关证据,依法认定全部犯罪事实。
2025年3月21日,检察机关以冯某犯走私毒品罪、强奸罪,王某犯强奸罪对二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示:三唑仑是一种镇静安眠药物,属于国家管制一类精神药品,可用于短期治疗严重失眠等医疗用途,但大剂量滥用可使人昏迷、呼吸停止,造成不可逆的脑损伤甚至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毒品范围不仅包括海洛因、冰毒等这类传统毒品,还涵盖精神类管制药物,如氯硝西泮、咪达唑仑、三唑仑等均在此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麻醉精神类药品具有的镇静、安眠等功效,走私“迷药”用于迷奸犯罪活动,社会危害严重,应当依法进行严惩。
通讯员 王晓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胡克青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