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乌鲁木齐市国资委通知,公司将持有的乌鲁木齐惠民宜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4.94%股权无偿划转至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资委,并最终出资至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日,工商登记变更尚未完成。
编辑/张郁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