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奔走在处理交通事故一线;办公室事故案卷整理、分析事故原因和研究事故防范措施;研判事故风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从警23年,坚守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9年,她是广西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罗瑱。
今年10月,公安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罗瑱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作为事故处理科科长的罗瑱,辖区每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不管白天黑夜,她都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基层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做好勘查、取证等相关工作。把现场处理好后,又赶到医院抚慰、了解伤员情况,做到事故原因查明、执法公平公正,阳光执法。
“每每到事故现场,看到那些死者伤者的家属悲戚的样子,我真的很希望没有交通事故发生,所以除了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我都放在事故预防工作上。”罗瑱说, “事故处理工作,时间就是第一生命线,接到警情快速出警,到达现场首先是抢救伤员,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
今年3月,国道323线宜州区怀远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逃逸案,有两辆车先后碾压一位行人致死后逃逸,罗瑱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直到案件侦破才收队。
在事故处理岗工作以来,罗瑱通过专案督办、网上监控、下乡村蹲点、严格复核等方式,及时发现执法突出问题,及时指导,强化执法问题督办和整改落实;送教下基层,将课堂放到基层,强化实操,提升基层业务技能;主动对刑事案件进行逐案复盘核查,确保处理的案件不出差错。
2011年年末,罗瑱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出了广西第一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凭证,开启了广西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家庭困难事故受害者先河。2018年5月25日,都安县赖某骑自行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因伤势过重被紧急送往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罗瑱收到受害家属的申请材料后立即办理,救助基金为赖某垫付抢救费12.3万元,挽救了生命。2020年1月28日,南丹县车河镇林某驾车搭载妻儿出行途中发生事故,造成3人受伤,送医院抢救,罗瑱根据受害家属申请报告,立即为他们“跑腿”办理,得到了救助基金垫付6.3万元,解决了“救命钱”。
10年来,罗瑱共为630多名事故受害者申请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获得垫付抢救费、丧葬费1234万元,让经济困难的事故伤员得到有效救治、死者后事得以办理,减少了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罗瑱身先士卒、钻研业务、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为有效压降全市死亡事故总量、扭转事故多发局面作出积极贡献。“百日行动”期间,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57%、18.87%,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凭着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职,罗瑱成为事故处理战线上的标兵,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4次,被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公安榜样•爱民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
文/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卢炳良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