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 近日,海淀区创新出台了《海淀区新生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旨在强化违法建设源头管理,全力遏制新生违法建设,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同时方便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奖励办法》从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以及监督管理五方面对海淀区行政范围内的新生在施违法建设案件举报、受理以及举报奖励奖金的给付工作进行明确。
《奖励办法》明确,单位或个人均可对海淀区行政范围内的新生在施违法建设,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协助查处。《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基本事实等可靠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为:违法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违法建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奖励办法》采用首报奖励制进行奖励,对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实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或同一举报人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参与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奖励办法》还重点明确了“1+3+2+2”奖励时效,即区城管执法局在接到举报电话后1个工作日内派发属地街镇核查,属地街镇3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结果并申报奖励,区城管执法局2个工作日内审核奖励申请,审核通过后属地街镇2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另外,实名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同时,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设立全区新生在施违法建设统一受理举报热线,即日起,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电话(010-82785787)方式举报,经街镇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据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将第一时间行动,严格按照“1+3+2+2”的奖励时效快速对举报人进行反馈。今年以来,海淀区已拆除违法建设152.1万平方米,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新生违法建设发现、制止、处置责任,全面巩固“创无违建”指标中的严控新生违建成效,将违法建设“禁于萌芽,止于初始”。(赵文珺、古玥婷)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