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婚房、装修婚房对新婚夫妇而言,本应是增进双方感情、促进彼此了解的一桩喜事。但金山法院家事法官最近却遇到了一对刚领证不久的新婚夫妻,二人因购买、装修婚房产生矛盾,直接取消了早已定好的婚礼。已支出的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婚戒等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相似的人生经历一见钟情
小王和小周都是未婚青年,在一次相亲交友活动中,小王和小周经人介绍相识,相似的人生经历让两位年轻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因为情投意合再加上家中长辈多次催促,恋爱不到一年,小王和小周就领证登记结婚。
新婚礼物“惊喜”变“惊吓”
登记结婚不到一周,小王就高兴地和妻子小周分享自己准备的新婚礼物。
小王:老婆,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新婚礼物,给你一个惊喜。
小周:什么礼物,老公?
小王:我在松江给我们买了一套婚房!
小周:买房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都不和我商量!房子要我们共同还贷,但却写了你单独所有,你这么做也太不尊重我了吧!
小王: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吗?所以没有写你名字。
本以为能哄老婆开心的小王傻了眼,自己明明是一番好意,想给老婆一个惊喜,怎么老婆一点不领情呢?
妻子小周也愤愤不平,买婚房是家庭生活的大事,丈夫小王竟然完全不征求自己的意见,就自作主张买了房子。更可气的是,自己参与房贷还款,丈夫却没有在房本上登记自己的名字。
装修风格意见不一
两人各自消气后,共同商量起婚房的装修事宜。
小周:老公,婚房的房型我不喜欢,我们请一个好的设计师重新布置一下婚房吧。
小王:老婆,你婚前有房,所以这套房子多交了好几万契税,我们没钱请设计师了,还是省一点是一点吧。
小周:那我们就装修成美式风格吧,豪华一点,毕竟是婚房。
小王:我觉得简约一点吧,我们刚结婚,用钱的地方还很多。
小周: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房子别装修了,你一个人过吧,这样最省钱,离婚!
小王:离婚就离婚!
两个年轻人因为“买婚房”刚解开的心结,又因为“房屋装修”意见不一致,闹起了离婚。丈夫小王将妻子小周起诉至法院。为了及时解决双方矛盾,疫情期间,法官采取了线上开庭形式审理此案。
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婚戒等损失如何分摊?
原本预定两个月后举办婚礼,丈夫小王已经支付了酒店定金2万元,又支付了婚庆公司婚礼策划金2千元,丈夫小王还在珠宝公司为自己和妻子小周订购了一对婚戒,价值上万元。酒店、婚庆公司、珠宝公司认为自身并无违约行为,相关损失是由小王、小周夫妻俩自己闹离婚而导致,因此均不同意退款。
小王认为是妻子小周提出了离婚,所以上述的损失都应该由小周承担。
妻子小周则认为两人感情破裂的责任完全在丈夫小王身上,自己不同意承担损失。
法官听完各自的陈述后,劝诫双方不要因为这些不大的家庭矛盾而贸然冲动离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奈何小王、小周离婚态度坚决,都不愿退步。法官苦劝无果后,只能就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婚戒等费用再次做起双方思想工作。法官表示,小王和小周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是双方事前未能充分商议、事中未能管控分歧、事后未能妥善沟通所致,二人对感情破裂均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已经支付的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等,双方应各半承担。婚戒具有特定含义,既然二人准备离婚,小周应当退还小王为其购买的婚戒。
小王和小周均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提醒大家,婚姻不易,应当倍加珍惜。未婚青年遇到较为合适的对象,应在充分了解彼此的基础上,再做出互相陪伴终生的重要决定。在之后婚姻生活中,伴侣也要遇事多沟通、多体谅,用尊重和理解去化解生活难题,迎接彼此的幸福未来。
编辑/叶婉